南京日前出臺暫停對購買第二套住房者發放公積金貸款及收窄貸款額的新政,自9月1日起,公積金貸款“限貸一次”,即曾辦理過住房公積金貸款、再次購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暫不獲批;另外,夫妻雙方有一方曾辦理過公積金貸款、再購房也暫不辦理公積金貸款。
盡管這是一條地方新聞,但因為涉及樓市新政這一敏感話題,所以迅速高頻率傳播,并引起強烈的爭議。
房價高企是民眾不能承受之重。對于這一新政的出臺,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新政出臺的解釋是“順應國家宏觀調控方向”及“公積金貸款額度吃緊”。乍一聽完全合情合理,但仔細分析起來,會發現其有隔山打牛之嫌。
據悉,2007年南京市政府給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定的貸款指標是45億元。截至6月底,今年南京市歸集公積金為22.96億元,但放貸總額高達24.50億元。公積金透支顯然必須引起重視,但是,“惜貸”能治得了標卻治不了本。現在加息成為宏觀調控的家常便飯,但公積金利息卻低于銀行存款利息,這樣便導致了公積金的“流失”。
換句話說,如果提高公積金利息,則是激勵之舉,大家都愿意多繳存公積金,管理部門總賬上也不至于透支那么快、那么多。但這只是一廂情愿,所以南京選擇了“限貸一次”的制約型措施。其結果不但可能無法真正抑制公積金貸款亂相,反而打擊了民眾繳存公積金的積極性。
是選擇激勵來取得多贏,還是通過約束來克制眼前的所謂“損失”,這有點像做小學的邏輯推理題。事實上,南京出臺這一新政,犯了一個低級的邏輯錯誤,即以偏蓋全。剛參加工作不久、經濟壓力緊張的年輕人,他們也會選擇公積金貸款,但買的一般是小戶型或二手房,為的是過渡一下,現在的新政無異于逼著這一群體買大房子、買新房,因為公積金貸款限貸一次,所以必須“物盡其能”!
對房產投資者來說,影響則微乎其微。由于是投資性質,商業貸款與公積金貸款的利息差并不是影響其決策的關鍵因素。所以現在來個公積金貸款“限貸一次”的新政,只是隔靴搔癢,除了能在他們心里引起幾絲反感的漣漪外,并不會打消其炒房的想法。
事實上,現在不少房地產商越來越不愿接受公積金貸款的客戶,甚至第一次用公積金貸款,房地產商也會推搡,一方面是因為現在的公積金貸款流程繁瑣,周期長,另一方面則是由于接受公積金貸款不能給房地產商帶來什么“實惠”。由于房地產商話語權重處在上風,購買者公積金貸款遭拒,只能啞巴吃黃連,有苦難言。
另一方面,不排除不少地方的政府部門拿著公積金樂此不疲去大搞“投資”了,據新華社8月27日報道,蘭州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原主任陳其明與銀行高管、房地產公司老板聯手挪用公積金1.17億元一案終審宣判。政務不盡透明、公積金投資及收益信息無法受到陽光監督給了陳其明們“便利”,誰能給普通購房者或公積金貸款者便利呢?
建設部此前發文要求地方政府公積金增值部分用以廉租房建設,現在廉價房風潮雷聲大、雨點小,南京又來了公積金貸款設限新政。我們必須承認南京市政府的初衷是好的,但這一新政真正實施起來,恐怕會傷了真正需要保護和幫助的人。
“南京樣本”給其它省市地方政府最大的啟示,就是防止不經意間“逼使”中低收入者這一房價上漲最大受害者變得愈加窘迫。(東方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