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工商銀行上海分行副行長張琪表示,對于第二套住房工商銀行傾向于以“戶”為認定單位。而對于此前通過銀行貸款購買住房的,即使已經還清了貸款,再次通過銀行貸款購買住房將被視作第二套住房,不能再享有“首套住房”的優惠措施。
在上海出席“零售銀行業論壇2007”時,張琪接受本報記者采訪并發表了上述言論。對于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張琪沒有透露,她表示,目前工商銀行正在同其他另外三家國有商業銀行進行協商新房貸細則,估計不久就會出臺相關細則。
近幾天,新房貸細則出臺成為令人關注的焦點,目前在所有的中資商業銀行中,只有光大銀行明確公布了新房貸細則,此外交行、華夏銀行、建行先后對第二套房認定標準做過解釋,對于房貸這一敏感話題,各家商業銀行顯的都很謹慎。(唐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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