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證券報獨家報道的“物業稅在全國十個城市空轉”的消息引來市場關注。隨后有媒體報道,物業稅由“空”轉“實”的時間表可能在明年,但是很快遭遇國稅總局新聞發言人公開辟謠。10月25日,在上海證券報主辦的“責任中國·和諧地產”高峰論壇上,權威人士向記者表示,物業稅“實轉”仍有諸多障礙,近期的可操作性不強。
據該人士介紹,房地產管理問題和土地出讓金繳納制度是物業稅征收兩大瓶頸。物業稅征收的結果是將不動產的購買環節稅費分攤成一定時期內的需要繳納的持有稅,但征收時需要根據房屋性質、面積、價格變化等不同情況加以區分,并隨時調整。這就要求物業稅征收的一個前提是對全國房源進行徹底普查,并能夠提供長期的房屋管理系統,以保證第一時間了解變化了的房屋性質及價格變化等。“房屋統計數字在近幾年來已經日趨完善,但之前的房產數據則并不全面。比如一套老房子,現在要搞清楚是自住還是出租、商用,那是不容易的。”市場人士稱。
另外一個更重要的制約因素是土地出讓金繳納制度。目前土地招拍掛制度是以價高者得為最主要的拿地原則之一,規則相對透明。土地出讓金則需要開發商在一段集中的時間全額付清。“無論土地出讓金管理制度怎樣規范,土地收益是目前中國城市發展重要財力來源,這是不可否認的現象。”專家表示。
而物業稅征收后,土地出讓金可能由一次性交納分攤成未來若干年分別繳納,“這一做法可能導致各城市建設資金吃緊。也就是說,每年收上來的物業稅,可能僅夠城市維修之用,并不能滿足城市建設和發展之用。”上述業內人士稱。
從2003年開始,“實施城鎮稅費改革,條件具備時對不動產開征統一規范的物業稅”成為房地產市場稅費改革的趨勢。今年1月,國稅總局將“研究物業稅方案”作為2007全國稅收工作要點之一。截至目前,全國已經有北京、遼寧、江蘇等十個省市進入物業稅征收“空轉”,除最后一步征收環節不執行外,在模擬地區操作真實的數據統計和征收工作流程。但根據媒體報道,一些“空轉”城市的稅率、稅基等重要政策內容仍在討論中。另外,各部門無法進行房產信息共享、免稅范圍和減免幅度不明確,以及城鄉一體情況下如何對農村房產進行征稅等后續管理問題,都已被提起討論。
“物業稅是發展方向,但近期實行還不太可能。我們現在需要做的是把物業稅開征后的瓶頸問題先行解決,再討論實轉的可行性。”上述人士表示。(記者 于兵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