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建筑耗能已與工業耗能、交通耗能并列,成為我國能源消耗的三大“耗能大戶”。“現在我國每年新建房屋20億平方米中,99%以上是高能耗建筑;而既有的約430億平方米建筑中,只有4%采取了能源效率措施,單位建筑面積采暖能耗為發達國家新建建筑的3倍以上。根據測算,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到2020年中國建筑能耗將是現在的3倍以上。”(《中國經濟周刊》10月29日)
事實上,建筑節能早就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1986年,我國就開始試行第一部建筑節能設計標準,1999年又把北方地區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納入強制性標準進行貫徹。國辦和建設部近年來又相繼出臺了《進一步推進墻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筑的通知》等文件,以推動建筑節能工作。各地也紛紛出臺具體落實措施,希望降低建筑能耗。可為什么20年過去了,建筑節能還這么收效甚微呢?
一是缺乏有效的行政監管體系。雖然建設部先后批準發布了《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等21項重要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但僅僅停留在書面上,沒有哪個項目因沒有達到節能標準受到處罰,該強制執行的并沒有強制執行。
二是缺乏政策激勵措施。推廣建筑節能不可避免地會面臨增加生產商、開發商和用戶的成本和支出,從而影響到他們的利益。因此在一些發達國家,國家為了鼓勵和推廣,都會出臺一些相應的政策。如美國,政府規定達到房屋建筑節能標準的開發商可以享受稅收抵扣政策等。他們對新建節能建筑實施減稅政策,凡在現有標準基礎上節能30%以上和50%以上的新建建筑,每套房可以分別減免稅1000美元和2000美元。而在我國,卻鮮有這方面的激勵政策。銀行貸款的規定里,就沒提節能建筑一個字;生產商、開發商和用戶使用節能建筑材料就沒有任何優惠和補貼政策。
建筑節能的推廣之所以不盡如人意,原因固然很多,但最根本的還是缺乏政策引導和處罰并舉的措施。國家如果不盡快研究出臺有關扶持政策,有關職能部門如果不加大監管和執法力度,再編多少個建筑節能標準,再開多少個會動員,作用也不會很大,建筑節能工作今后照樣不會有大的起色。(萬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