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四環邊1.5萬平方米的地塊,在開發商的競價聲中從4.1億元漲到6.6億元,樓面地價接近1.2萬元/平方米……在近期的土地市場上,開發商瘋狂爭地的勁頭不見減小,地價仍屢創新高。90平方米占7成的調控政策似乎從土地市場這一源頭,就面臨失效的詬病。限戶型的調控政策究竟能否拯救失控的地價和房價,且看專家如何評述。
實踐證明,在土地資源的配置上,市場機制并不能保證低收入群體獲得住房用地。從這個角度上看,土地政策的失誤是2004年以來房價飛漲的一個主要原因。
大戶型、豪華型住宅的利潤要大大超過小戶型住宅。房地產企業要追求利潤最大化,因此熱衷于修建大戶型住宅。對他們來說,拿到土地才有利潤來源,任何一個獲取土地的機會都不能放棄。如果不加任何約束地拍賣土地,房地產商的你爭我搶只會讓地價越來越高。最近,在大都市中新蓋的住宅幾乎清一色是豪華型住宅,一般老百姓根本無法問津。在土地招拍掛的過程中,房地產商早在心中盤算好了房價。對應于高地價的只能是高房價、豪華型住宅。房地產商很清楚,在這些大城市中并不短缺對豪華型住宅的需求。
沒有任何約束的土地拍賣似乎是公平的,價高者先得,但實際上卻剝奪了中、低收入家庭選擇住房的權利。土地政策應該考慮大多數人的利益。由于中低收入家庭占了人口的大多數,因此新建住宅中小戶型住宅理應多占些比例。政府應對土地市場進行有效區隔,讓房地產企業在不同的市場中公平競爭——按高、中、低不同收入人群的需求,蓋不同規格檔次的住宅。
倘若規定某塊地只能蓋每套50平方米(或稍大些)的住宅,公共面積和使用面積之比壓縮到最低,然后“招拍掛”,告知房地產商拿地后如違反規定將被重罰。那么,房地產商估計不會再不顧一切地競拍。因為購買這樣戶型的必然是中、低收入家庭,不可能支付高檔住宅的價格。開發商只能根據購買力估計房價上限,定出可以承受的地價。
這樣一來,不用限定房價,只在規定產品戶型后按市場規律“招拍掛”,地價就不會失控。按照現有政策,如果能保證70%的新建住宅是小戶型,即使單位面積價格依然上升,但平均房價必然大幅下降。
當然,限戶型策略在細節上還需要推敲。以“90平方米”為標準的依據尚待明確。當前人均住房面積約25平方米,戶均2.8人,按此計算,戶均面積是70多平方米。如果將90平方米作為分界,應收集數據求解出這個界限下覆蓋人數的百分比。建筑面積的比例應當和人口比例基本相符或者有一定關系。顯然,各地情況不同,這個標準不能一刀切。“90平方米占七成”的規定還會隨著經濟發展和生活水平提高而調整。總之,雖然限戶型的具體面積標準還應該繼續調整,但這種做法對于根治土地市場調控失靈相當有效,必須堅持下去。(徐滇慶 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