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各地房價如同脫韁烈馬,一路狂奔。在這期間,政府不斷出臺新的政策對房市進行調控,例如“國八條”、“國六條”、“九部委15條意見”等,但是房價卻絲毫不留情面,不斷創出新高,令政府調控政策陷入尷尬境地。今年以來,房價上漲速度尤為突出,以北京為例:北京二季度房屋銷售價格環比一季度漲幅高達9.5%,高價房不僅成為套在普通百姓身上的一條沉重枷鎖,就連國土資源部部長也承認無力負擔第二套房產。
《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頒布的,這份文件的最大亮點就在于進一步完善了“保障+市場”的雙軌模式。簡單地講,這個雙軌制就是把城市低收入家庭作為保障對象,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為重點、多渠道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政策體系,而城市其他收入階層就要依靠自身、市場來滿足個人對房屋的需求。應該說,住房“雙軌制”是當前解決住房問題的一種明智選擇。
國務院文件強調政府所要保障的是城市低收入家庭,眾所周知,我國社會如果按照家庭收入情況來分應當呈“橄欖型”分布,因此,城市低收入家庭在城市家庭總數中所占的比重較低;另一方面,即使沒有保障性住房,這部分家庭由于經濟條件所限制,在當今房價高的情況下,也很難有能力購買房地產開發商所開發的商品房,即使是經濟適用房也大大超出了這些家庭的購買力。因此,短期內,雙軌制的實施不會明顯降低市場對商品房的需求。
筆者認為,這些措施還不夠,還應該設立專門的機構負責廉租房的建設、分配以及申請人資格的審核,并把工作開展情況直接和主要負責人官位掛鉤,加大對“問題干部”的處罰力度;同時,加大信息的透明度,加強輿論監督。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保證政策的順利實施。
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隨著住房“雙軌制”的實施將會得到慢慢改善,高收入家庭購買一套屬于自己的商品房也不在話下。但是,有兩類人可能享受不到住房“雙軌制”的好處,值得關注:
一是中等收入家庭。這類人處于尷尬境地,很多中等收入者面對高不可攀的房價只能望而卻步,而他們卻占了城市人口總量的很大比例。他們被保障性住房排除在外,而又無力購買商品房。有人認為他們可以通過貸款買房,事實上,并不是他們其中的一大部分不愿作房奴,而是高額的首付就足夠把他們拒之門外。因此,中等收入階層被很多人形象地稱作為“夾心層”。當前的房價已經超出了“夾心層”所能負擔的能力,但政府為了抑制房產投機,不斷提高交易成本,比如增加各種稅收與費用等,這對高收入階層來說無關痛癢,但卻進一步增加了“夾心層”的購房難度。中等收入階層乃社會的中堅力量,高企的房價或者將他們直接拒之門外,或由高額房貸將壓得他們半輩子喘不過氣來,肯定會嚴重影響他們工作的積極性與創造性。因此,政府應該想辦法改善這個階層的住房問題,而不是對之置若罔聞。
二是城市里還存在著一個特殊群體。這類人在某一城市工作,但戶口卻屬于其他城市,這是由于中國特殊的戶籍制度所造成,而且屬于這個群體的大多數人屬于中、低收入階層。這部分人與那些擁有本地戶口的人一道為所在地城市經濟的發展做著貢獻,并且也沒有比其他人少繳一分錢的稅,但這個群體的利益往往被忽視,購買經濟適用房他們沒有資格,廉租房仍然將他們中的大多數遺棄在外。之所以說大多數,是因為24號文件中僅僅提到要為農民工兄弟提供住房便利,但農民工只屬于這個群體的一部分,其中還包括部分白領、藍領,他們中的低收入家庭是否也該有權享受保障性住房制度?
“住房雙軌制”標志著我國房產政策向前邁進了一大步,如果政策得以認真實施,那么中國的房地產市場將會發生很大變化,也意味著更多的人將會享受到經濟發展的成果。但我們不能盲目樂觀, “保障+市場”的雙軌模式在具體的運作中肯定會出現大量的困難和問題,希望政府能夠通過民主決策、集思廣益最終使各方面利益達到平衡。
(何維達 作者為北京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