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出臺的房貸新政《關于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中規定,對購買“二套房”者,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利率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新政實施以來已一月有余,據市場反映,有一些地方出現退房潮,房地產市場成交量呈萎縮的現象,但總體來看,房價并未改變其上漲趨勢,也就是說,新政對房價的影響比較有限,并未能從根本上解決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問題。
對此,我們可以從經濟學層面上來加以分析。
經濟學上供求價格決定機制意味著在競爭市場機制下價格是由供給和需求決定的,商品房作為一種特殊的商品,既具有自住性,也具有投資性。住房的供給基本上是由開發商提供,而商品房需求方面,據其特性,可分為自住需求和投資需求,自住需求是指消費者買房用來自己居住;而投資需求是投資者買房用來投資,而是追求房價上漲所帶來的增殖。投資客、炒房團是投資需求者的典型代表。實際上,房貸新政的出臺主要是為了抑制投資需求從而達到調控房價的目的。
買房者從收入來看,可分為三大塊,低收入者,中等收入者還有高收入者。買不起房或買房有困難的群體主要是低收入者以及大部分的中等收入者,其中這大部分中等收入者基本上是貸款買房,包括第一套房和用來改善居住環境的第二套房。他們是自住需求的主體;另一部分中等收入者和高收入者,他們是投資需求的主體,其中這部分中等收入者基本上也是靠貸款買房用于投資,新政影響的主要群體就是這部分中等收入者;而高收入者基本上不用房貸,一般是全額購房。所以從政策的影響層面分析,新政對高收入者的投資需求幾乎沒什么影響,影響到的是靠貸款購房用于投資的中等收入者,還有就是第二套房貸用來改善居住條件的中等收入者群體。所以新政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房價問題,反而會傷及無辜,損害一部分升級換代型自住需求購房者的利益。
而對貸款買房的炒房者而言,首付上升意味著利息支付的相對減少,他們會在房價的上漲速度和其增加的投入成本之間進行權衡,哪個更劃算。如果房價繼續保持快速上漲,那么這些政策對于炒家來說無關痛癢。另外由于各大銀行對第二套房的界定存在著分歧和不一致,在實際的操作中,消費者可以根據不同的情況規避第二套房的嚴厲政策。有的銀行按家庭界定第二套房,而有的銀行則按個人來界定,炒房者可根據按個人界定,在第二套房房貸按揭時以其配偶的名義申請房貸,則個人征信系統里體現不出來,可能還是可以按第一套房房貸的標準享受低首付、低利率。
而對銀行而言,房貸一直是銀行的優質資產,隨著房價的不斷上漲,銀行也從房貸業務中獲利頗豐,雖然風險控制也是銀行考慮的重要因素,但在利潤驅使下,銀行可能打擦邊球,所以從某種程度上來講,房貸新政的效果會打折扣。
為了解決房價過高的問題,政府采取過很多政策措施,但都未能遏制房價上漲過快的勢頭。由此看來,要解決這個難題,政府應該重拳出擊,大刀闊斧進行宏觀調控,從根本上解決房價過高問題。解決房價問題還是得從供需角度來考慮:
一是從供給方面考慮,一方面政府加大土地供應,并出臺相應政策措施引導開發商加大商品房供給,同時嚴禁開發商囤地,捂盤;并按照十七大精神,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決城市貧困及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廉租房制度的全面落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價過快上漲。
二是從需求方面考慮,政府要出臺各種措施抑制投資需求,不僅要抑制中等收入者貸款買房的投資需求,而且還要抑制高收入者的購房投資需求,同時避免損害第二套貸款買房用于升級自住的中等收入者利益。目前中國投資渠道狹窄,資本帳戶未完全放開,人民幣只能有限度兌換,老百姓不能隨便向國外投資,于是,股市,樓市成為投資熱點,而目前股市有虛高的泡沫成分,從規避風險角度考慮,很多投資者將投資股市的資本利得投資不動產;另外隨著人民幣升值,境外熱錢涌入,使得中國房價更加居高不下。這一系列因素都加大了政府對房價調控的難度。政府應當采取措施拓寬居民投資渠道,引導民間資本走出去投資,同時應嚴格限制境外熱錢投資炒作樓市;另外,還可以對商品房投資嘗試征收高額的資本利得稅,所征稅額可以用于廉租房建設。只有供給增多了,投資需求相應減少,總需求大于總供給的矛盾得到緩和,這樣住房價格才會有所回落。(李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