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首批800多套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限價房本月可能推出。廣州市房管局有關負責人12月1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按照《廣州市限價商品房住宅銷售管理辦法》,購買限價商品房需要滿足三個條件,一是廣州市戶籍人口;二是本人在廣州市沒有自有產權住房;三是達到了晚婚年齡的優先。對于購買人群收入水平,政府并不限制。如果房少人多,屆時可能采取公開搖珠確定購買順序的辦法。
盡管該負責人同時聲稱:通過對購房對象和住宅上市條件等限定,富人搶占限價房資源的可能性基本可以排除。但坊間依然憂心忡忡——我能買到限價房嗎?筆者覺得這不是杞人憂天。畢竟,現實中開著寶馬買經濟適用房的太多。開著寶馬買經濟適用房的一是有錢,一是有社會資源,雙管齊下的結果就是有限而寶貴的經濟適用房,成了某些富人的搖錢樹,而真正需要房子的低收入者卻住不上房子,徒喚奈何。
如此分析一下,憤怒跟著擔心而來就是必然。不過話說回來,若分析一下限價商品房的屬性,我們可以發現,其商業屬性要強,福利保障性要弱,這可以從定價上看出來——限價商品房價格一般比同等地段的普通商品房低三成。既然如此,我們實在沒有充分的理由要求對限價商品房的出售對象加以限制。如果中低等收入者買不起,再不讓高收入者買,那開發商豈不是冤大頭?政府不能沒有這方面顧慮,也不能完全不管開發商的利益。
所以,如果保持一顆平常心的話,再來看這個不限制高收入者買限價房的反常現象,也就不必憤怒了。事實上,限價商品房不可能獨自完成居者有其屋、住房市場正常化的巨大使命。不過呢,昨天卻有一個叫人興奮的消息傳來。有報道說,幾易其稿的《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再次面臨修正。導致此管理辦法再次被修正的是國務院希望實現經濟適用房與雙限商品房實現無縫對接的政策意愿。如今,相關主管部門希望能夠通過廉租房、經濟適用房與雙限商品房構建一個“全覆蓋”的住房保障體系。
如果經適房新政得到落實,低收入者的居住需求由廉租房、經濟適用房解決,高收入者可以購買限價房也就順理成章了。可現在的問題是經適房新政能否得到落實。不可否認,不同政策規定確實影響一項政策能否成功,如經濟適用房的產權,但最關鍵的還是執行政策的人。為什么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包括限價商品房供不應求?自然是建設力度不夠,建設的少了。若是這些保障性住房能夠滿足需求,什么問題都解決了。那么,為什么一邊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和限價商品房嚴重不足,一邊卻是全國閑置商品房面積已經超過一億平方米呢?
最直接的回答是利益驅使。搞商品房賣地有收入,開發商要納稅……地方政府搞城市建設就有了充裕的資金。另外,一些手握審批大權的部門可以盡情恣意地搞權力尋租,這一點可以由落馬高官大多與房地產開發有關加以證明。所以,我認為,如果不通過制度設計來割斷這種利益紐帶,經適房新政肯定要打折扣。要想割斷這種利益紐帶,除了加大懲罰力度之外,可取的途徑是加大激勵力度。綜合一下就是,最好能夠把官員政績與百姓的住房滿意程度有機結合起來。百姓不滿意,官員就下課,什么問題都解決了。(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