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國務院將派出12個督察組對各地貫徹房地產調控情況進行檢查。
對于樓市督察民眾并不陌生。今年3月份,建設部等八部門就曾聯合組成督察組開展全國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據悉,自整治以來,全國286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共有31577個房地產開發項目完成了自查自糾工作。
但是,有一點不能否認,今年大部分地方的房價都在上漲,并且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上漲。以深圳市為例,截至6月21日,深圳樓市均價為15487元/平方米,與2006年深州市全年平均房價每平方米9384元相比,上漲超過七成!
我國樓市調控最大的問題是房價越調控漲得越快的問題,除此之外的其他問題都屬于細枝末節問題。如果房價飛漲,其他問題即便解決一部分,也難以達到公眾的期許。這或許就是八部委督察結果與公眾感受之間存在差異的重要原因吧。
事實上,在今年3月份督察組派出之時,媒體的調查就顯示,許多地方的開發商對此根本不重視,他們何以敢忽略督察的分量?主要在于樓市調控督察與調控主體在部門配置上發生了重疊。從今年3月份組成的督察組來看,建設部、國土資源部、財政部、審計署、監察部、稅務總局、國家發改委、工商總局等八部門全部都是“國六條”的發布者和實施者。在這當中,除了監察部、審計署,其他部委的下屬部門幾乎都與樓市調控有利益聯系。建設部與國土資源部就不用說了,財政、稅務、工商系統針對樓市的亂收費現象都曾出現過。
樓市調控督察的目的是為了客觀評估宏觀調控效果,及時發現問題,向各地方政府、有關部門高懸起問責利劍,為高房價“釜底抽薪”,避免房價持續走高對民生的傷害,促使樓市的健康發展。如果督察工作本身就是由樓市調控主體所組成,他們能客觀評估調控效果嗎?能客觀正視并糾正樓市中的問題嗎?
以建設部為例,第二次調控政策中一個非常重要的量化指標是“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積要占開發總面積的70%”,而建設部在1月9日公布的《90平方米以下住宅設計要點》中,卻擅自把小戶型面積標準“放大”,這一文件發布不到24小時即被國務院緊急叫停,叫停理由竟然是建設部的做法“不符合國務院辦公廳和建設部文件要求”。而且,不久前,建設部還有官員以“套”替代“面積”得出小戶型住房供應增加的結論,以“彰顯”自己的政績,后被人揭了底。這至少說明,作為利益相關的一方,有關部門自身也存在趨利避害的本能。由它自己督察自己能否令民眾放心?
長期以來,我國對樓市調控效果缺少一個具體而嚴謹的評估機制,也缺少一個中立而客觀的評估機構,導致決策者對各地樓市調控政策的執行效果掌握不充分,督察組作為彌補評估制度缺陷的一個補充,自然被寄于厚望。在這種情況下,督察組組成人員的中立性顯得極其重要。此次派出的12個督察組應當從與房地產市場沒有利益聯系的中立的部門抽調人員組成,以避免督察與被督察對象之間在人員配置方面發生重疊,從而,導致自己督察自己的情況發生,使一些問題因為人為掩蓋而不能及時被發現和糾正。(余昭 作者系《現代金報》首席編輯、中國作協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