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1日電 中國人民銀行網站今日發布了《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補充通知》,《補充通知》中明確,購買第二套房以“家庭”為單位認定房貸次數。
為什么要以家庭為單位認定借款人房貸次數呢?對此,央行及銀監會有關負責人做出進一步解釋:從中國國情出發,以家庭為單位認定比較合理,而且也符合中國夫妻財產共有的法律規定,這樣既與中國家庭現實一致,又有利于嚴格執行《通知》規定,強化宏觀調控。考慮到“家庭”的成員構成有很大區別,《補充通知》特別明確,作為認定借款人住房貸款次數標準的“家庭”成員范圍僅指借款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