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住房的話題向來都是公眾關注的焦點,雖然關注的人心態各異,但是,最近央行發布補充通知“確定第二套房貸款以家庭為單位”的新聞,還是牢牢地占據了各大網站的首要位置。不過耐人尋味的一點是,本是利好的消息卻沒有在網民評論中得到太多的積極評價。
人們當然理解這項政策出臺的良好初衷。其實,對于金融系統來說,解決二套住房問題已不只是單純的民生問題了,由于房地產信貸增長過快、競爭過度、違規過多,特別是有的商業銀行未經批準擅自開辦轉(加)按揭貸款業務,加大了房地產信貸業務的風險,已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關注。正如有關人士所言,“從國際上曾經發生的房地產市場危機事件中,包括日本和香港的房地產泡沫,尤其是今年爆發的美國次貸危機等,我們也可以發現一些值得注意的教訓”。基于這樣深刻復雜的出臺背景,任何人都會理解有關方面解決問題的迫切心情。
然而,法律法規從文本走向實踐,還需要經過多方面的考驗,以“通知”形式進行的政策宣示,要實現其初衷恐怕還需要做不少細致的工作,也不得不面對一些問題。
一個最大的疑問是,對于這一紙“通知”,商業銀行執行的動力究竟會有多大?此次通知的全稱是《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補充通知》(以下簡稱《補充通知》),是作為9月末《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的補充。從內容上看,它顯然旨在進一步明確前一通知中有關“嚴格住房消費貸款管理”的規定,這或多或少意味著從現實看,至少部分商業銀行的執行是并不到位的。就在第一個通知下發的一個月后,央視經濟頻道“第一時間”欄目中還有這樣的報道,“9月底,央行和銀監會出臺規定,明確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但目前,大部分中資銀行都還沒有出臺具體執行細則,不過包括花旗在內的部分外資銀行,已經確定了具體的執行方案”。
出現這樣的局面也許不奇怪,商業銀行畢竟是要進行“商業”經營的,這一政策的出臺讓眾多商業銀行首先擔憂的恐怕是新政將帶來房貸需求萎縮,影響銀行利潤。事實上,商業銀行的個貸業務中,個人房貸利潤貢獻度頗大,一向備受重視。有報道說,“從監管層的政策口徑來看,留有自主的余地,也是考慮到商業銀行的利益,某國有商業銀行個貸部負責人說‘我們不可能因噎廢食’”。由此可以看出,部分商業銀行執行乏力也就不足為奇了。
商業銀行尚且如此猶豫不決,那些購買二套房的投機者恐怕也會想方設法規避。有關網絡調查顯示,贊成此項政策的約80%,反對者則達20%左右。超過20%以上的反對比例,至少在某種程度上表明,進行二套房、三套房,甚至多套房投機的人不在少數,他們規避政策的動力會很強,手段也絕對不會少。比如,《補充通知》、《通知》規定了要以家庭為單位,很多人預言這將導致虛假離婚率上升,有人就“幽默”地預言,明年說不定會是離婚年。這或許有些夸張,但是從以往的經驗看,社會上常有為單位分房、拆遷補償之類的“小”利祭起假離婚招數的人,如今面對這住房投機動輒以萬、十萬計的“巨額”利潤和收入,相信采取如此高招的“聰明者”不會在少數。況且如今結婚、離婚都是“來去”自由的。僅從這一點看,只怕限購政策就有不能落實之虞。而要堵住這樣那樣的漏洞,還需要更加細化的制度設計來保證落實。
其實說到底,不論是限制二套房貸,還是調控其他住房,最終還是利益分配問題。處理不好,一項政策出臺的良好初衷往往會被無形消解和軟化。就這項新政策而言,能否讓商業銀行真正地執行下去,能否讓部分地方政府也產生相同的執行動力,能否在房地產直觀的財富拉動效應面前讓所有利益相關方都保持清醒和必要的敬畏心,恐怕不能僅靠通知,也不能僅靠政策宣示后的道德規勸。在這之外,還應該在制度機制上下功夫,不僅是金融系統自身,在政府績效考核、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等方面,也都要做足文章,在完善制度的基礎上,強化執行力度,這樣才能讓中央的各種精神政策“響當當”地落實下去。(凌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