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領域相關數據的混亂由來已久。這不僅讓民眾無所適從,影響他們對房價走勢的判斷和消費傾向的選擇,也容易誤導決策層——不僅決策時受相關沖突的數據困擾,在評估相關住房政策所達到的效果和存在的問題時同樣如此。
2007年12月29日,建設部公布了一組最新成果:“我國城鎮人均住宅建筑面積從2002年底的22.8平方米增加到2007年底的約28平方米,城鎮居民住房自有率達到83%。”按照建設部制定的城鎮居民住房標準,人均30平方米就算實現了“住房全面小康”第一階段的要求,根據建設部提供的數據,到2009年我國就可以提前一年實現城鎮居民的“住房小康”。
但是,1月7日的《中國青年報》刊登了某房地產研究專家的長篇質疑文章,該專家通過大量翔實的數據指出,人均住房28平方米與城鎮居民住房自有率達到83%兩個數據存在造假,是在“放衛星”。如果考慮到每年拆遷失房面積(約3億平方米)、城鎮區域擴大所帶來的新增人口等等因素,到2007年底,全國城鎮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約為17.54平方米,與建設部公布的數據竟然相差10平方米以上,如此“誤差”可以說是天壤之別。
如果說這種數據的“誤差”已經很離譜的話,那么,建設部在計算相關數據時對一些概念的混淆就更顯得匪夷所思了。
建設部得出“城鎮居民住房自有率達到83%”的結論,是通過下列公式計算的:住宅自有率(%)=自有(私有)住宅建筑面積÷實有住宅建筑面積×100%。顯然,建設部把“自有”與“私有”等同在了一起,將兩者當成了可以互相替代的詞語。而事實上,在房地產經濟學中,“自有”與“私有”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白》孔杂小笔侵缸≡谧约嘿徺I的住宅中,而住房私有則是除了住在“自有房”者外,還要加上租賃其他私人房產來解決居住問題的人群,它比“住房自有率”所涵蓋的范圍要大得多。比如,法國和英國的住房自有率分別是55%和70%,而住房私有率卻分別高達83%和80%,有的國家還可能更高。
可見,有關部門計算出來的“城鎮居民住房自有率達到83%”的數據,因為概念的混淆而被夸大了,而這種低級錯誤作為一個專家云集的部委無論如何是不應該出現的。
我們知道,任何一個國家在制定住房政策的時候,首先就要參考大量數據,可以說,什么樣的數據決定著什么樣的政策,數據是決策者作出政策調整的最重要的參考依據。如果數據有誤,則可能帶來嚴重誤導,造成決策偏差。
以上述兩組數據為例,倘若建設部的數據是準確的,就意味著我們國家人均住房面積很快就可以達到“住房全面小康”第一階段的要求,那么,未來的住房政策著重解決的將是住房品質的全面提升問題,和少量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問題;倘若《中國青年報》所發專家的數據是準確的,那么,就意味著我國人均住房面積與“住房全面小康”的標準還相距甚遠,中央的住房政策不僅要解決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問題,還要考慮如何解決數量龐大的“夾心層”的住房保障問題。因為倘若這些既買不起商品房又不被住房保障政策覆蓋的“夾心層”被遺忘,很容易給社會和諧與我國的可持續發展埋下嚴重隱患。相應的,住房品質的提升問題將被放在后面。
顯然,不同數據引導出來的住房政策的導向,以及相關具體內容先后次序和輕重緩急的設計是截然不同的。
就目前的情況而言,房地產領域相關數據的準確性是很難保障的,雖然人們無法全面了解這些數據出籠的過程,但人們通過一個最基本的現象仍然可以感知到房地產市場中相關數據的混亂程度。部委之間、部委與地方之間統計數據經常打架就是一個最典型的例子。有的統計數據不僅差距巨大,甚至完全是相反的。比如,2007年12月25日,國家發改委網站公布的數據顯示,廣州11月商品房價格猛漲了12.27%,而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統計的數據顯示,廣州十區商品住房價格11月份猛跌了9.9%。差別之大已經到了令人瞠目結舌的地步,如果是偶爾某個月沖突還情有可原,問題是,這種現象幾乎已經成為常態。如果據此來調控房價,是聽任房價上漲還是向下調控?
如果說地方與中央部委之間的數據差異還有“地方保護主義”因素干擾的話,那么,部委與部委之間的統計數據也經常打架就更令人難以理解。國家發改委、國家統計局和建設部發布的統計數據經常相左,它們不僅采用的統計方式不同,甚至連一些基本概念的定義也相差千里,最典型的如對空置率的定義“各自為政”,到現在還沒有統一,空置率一直成為建設部與發改委、國家統計局的爭論焦點所在,他們各自根據自己的定義來計算空置率,得出的結果自然迥異。當國家統計局根據數據認為“中國房地產空置率超過警戒線”時,建設部則根據自己的數據對之嗤之以鼻。空置率是判斷投機嚴重程度的一個指標,如果空置率數據混亂,決策者將根據什么來判斷房地產市場的投機熱度?
無論是民眾還是決策層,似乎都在面對著存在很大不確定性的數據,這不僅讓民眾無所適從,影響他們對房價走勢的判斷和消費傾向的選擇,決策層恐怕也常會感到棘手——不僅決策時受相關沖突的數據困擾,在評估相關住房政策所達到的效果和存在的問題時,同樣可能因為數據的混亂而難以作出準確判斷。
國家應該對房地產領域的相關統計口徑和相關概念的界定等進行統一,以盡快消除各種數據混亂不堪的狀況,這不僅是房市調控需要,更是國家制定長遠住房政策以及民生的需要。
(王蘋 作者系新浪華東地產專題策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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