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至少可以實行“永包制”,為此修改《農村土地承包法》。有了“永包制”,絕大多數農民會更珍惜土地;同時因為土地轉移價格大幅度提高,社會對土地的需求減少,18億畝耕地就可能保住。
寫下這個題目,心下戚戚。最近,關于土地違法的案例又多了起來,央視“焦點訪談”已連續報道數期,昨天《新京報》也刊發了京郊“農業地產”亂象調查。其實,雖然各級政府不斷出臺有關文件,但類似的案例還是頻繁出現。
保“紅線”完全必要
與政府方面的焦慮相對照,社會有些人士卻喜歡用“革命”一詞,描述圍繞土地而發生的某些事件。廣東的集體建設用地上市流轉被說成是“革命”,前不久重慶倡議過的土地入股農業企業也被看作是“革命”。我看,要反思現行土地管理制度,但要慎談土地“革命”。
先討論政府政策。我以為,國家強調守住18億畝耕地的“紅線”是正確的。最關鍵的判斷是,我們的建設用地已經不少,沒有必要再繼續大規模占用耕地。全國30多萬平方公里的建設用地,按常規也能容納30億人口,實際只容納了13億。土地太浪費,該收住口子了。耕地多一些可以搞休耕輪作,可以“廣種薄收”,可以少用地下水,可以提高農戶經營規模,總之,是好處多多。房子蓋得還少嗎?農村空置了差不多30%的房子,農民還在蓋房;有的城里人,人均房子面積超過100平方米,還嫌不夠。這不怪人們貪婪,實在是現行體制鼓勵大家搶占“公地”。所以,提出保“紅線”的主張完全必要,關鍵在于如何保。
每一次上級政府下文件嚴厲整頓土地違法,但事后往往有大的反彈。道理很簡單:假設1年里100宗等量資本從事違法占地投資活動,若年內查處(指投資全部損失)的比例是10%,而違法獲益的資本收益率是100%,違法占地獲利的概率就超過80%,于是,越是查處,土地違法的案件就越多。除非每一年里的查處比例達到50%,否則就可能無法制止土地違法事件的發生。目前的情況是,大量土地違法事件被掩藏起來了,受到查處的違法案例又往往久拖不決。
管住規劃,放開產權
以此推理,只要加大對違法事件處罰力度,不就可以解決問題嗎?錯。執法活動是有成本的,特別是在目前情形下,相比之下中央政府缺乏信息優勢,行政資源優勢也不足,這種系統性的體制問題,必然導致全局性的監管被動。不解決體制問題而只講加強監管,是“高深的空話”,講這種空話,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就難以保障。一個國家,最不該失控的是土地規劃管理,我們偏偏在這里出了問題。
請誰幫忙解決問題?請農民!怎么請?解決農民的土地財產權問題。在我看來,農村土地也可以實行“永包制”,為此可以修改《農村土地承包法》。我相信,也會有農民違反土地規劃管理規定的情形發生,但有了“永包制”,絕大多數農民會更珍惜土地;同時因為土地轉移價格大幅度提高,社會對土地的需求也會減少。總的情形要比現在好得多。這是一個科學籌劃的問題。
土地管理的總思路應該是“管住規劃,放開產權”。在現階段,農村土地實行“永包制”,嚴格國家公益建設用地的界定原則,符合規劃的商業用地價格隨行就市,是“放開產權”的具體形式之一。按這個思路,沒有“大產權”和“小產權”之分。不論任何產權,只要符合國家規劃而搞建設,其產權都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相反,也不論任何產權,只要不符合國家規劃搞了建設,都該處罰,都不應得到法律的保護。
要科學,不要“革命”
回頭再看看關于“革命”的議論。事情本來不復雜,就是一個如何確保農民土地財產權的問題,有一個科學態度就行,不需要動輒祭起“革命”的旗幟來。
我們倒是要認真考慮一下在財產方面,國家和民間社會的關系問題。隨著現代社會公共事務領域的日益擴張,現代國家越來越“富有”和強大了,沒必要把所有財產都囊括在手上。
提倡“以人為本”,國家應該做人民財產的看守者。看守也是一種約束,也就產生財產權在國家和民間之間的分割,并不存在絕對的私人財產權。所以,關于土地管理改革,也涉及政治科學。政治和經濟都一樣,都要按科學規律辦。
土地方面的問題還在積累,為此大家很發愁。要趁著現在還不算太晚,趕緊邁出實質性的改革步伐。越是拖著,事情就越復雜。
□黨國英(中國社科院農村經濟研究所研究員)
圖片報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