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時間,深圳房價跌幅超過三成,高位入市炒房者被套,有人甚至斷供(停止支付貸款月供)。
斷供者雖然只是少數人,且其中自買自住者少,但影響很大。一方面,購房者把包袱甩給了銀行;另一方面,政府的樓市調控政策面臨壓力。
深圳,去年是房價漲幅榜的全國“冠軍”,今年卻一直在“領跌”全國。
據深圳有關部門統計,今年5月,深圳新建商品房銷售均價每平方米11014元、跌至年內最低,與去年10月每平方米17350元的歷史最高位相比,深圳房價半年下跌了36.5%。
房價的不斷走低,一方面讓許多深圳市民“看到了買房的希望”,另一方面,卻讓去年高位入市的部分購房者“身累心也累”:所購房產大幅縮水,不少按揭購得的房產,現價甚至不抵償還銀行本息。
于是,一些人把房子甩給銀行、停止償還貸款。斷供,成為他們彌補經濟損失、宣泄心理不平的“自救”手段。
但是,許多專家和業內人士認為,斷供只不過是房地產市場在調控中激起的幾朵不能成“潮”的“浪花”。
負資產與斷供
按目前普遍的“首付三成、銀行按揭”,只要房價下跌超過30%,購房者不僅首付化為烏有,手中的房產按市場現價也無法抵償銀行貸款,成為名副其實的負資產。
有購房者去年底在布吉街道“東方盛世”樓盤購買一套住房,現在還沒有收樓,所購房產就由當時的133萬元變成93萬元,縮水40萬元;另有寶安區購房者去年8月以每平方米8000元購入“泰華大廈”房產,今年6月,該樓盤銷售價已降至5600元上下;南山“浪琴嶼花園”的房價,今年年初就跌破了首付款。
于是,深圳一些購買房產成為負資產的購房者開始斷供——停止按月償還按揭購房的銀行貸款本息。據該市國土房產局和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對深圳25家商業銀行的初步調查,2006年以來按揭購房、逾期90天未償還購房貸款的斷供購房者共有3612人;另據該市銀監局統計,至今年6月底,深圳的個人住房不良貸款余額為17.35億元,比年初增加2.11億元。
斷供房自住率低
銀行在對斷供者的調查中發現,在寶安區以每平方米8000元購入“泰華大廈”房產的購房者,名下共有5套房產;南山區“浪琴嶼花園”一位斷供者,去年總共買入4套住宅,由于名下房產過多無法申請貸款,其中兩套以其妹妹的名義購買。
調查表明,在3612名斷供購房人中,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人數占比為33.8%、套數占比為60.6%,真正用于自住的比例較低;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貨幣政策分析小組的一份報告則顯示,在2007年貸款購房戶中,多次置業比例較2006年增長近14%、投資比例較2006年增長5%,尤其是2007年4至7月的市場成交高峰期,房價不斷創新高、且投資者紛紛“跟風入市”。
深圳的普通市民對于購房者的斷供,有人覺得“這些人把房價‘炒’起來”、“就讓炒房者繼續被套吧”;有人在同情之時,認定“自己釀的‘苦果’當然應該自己‘咽’”;但更多的市民則是從斷供者身上看到了投資的風險,認識到“跟風”、“跟漲”的危害。一位在招商銀行華強支行詢問理財事宜的市民說,沒有只漲不跌的樓市,“投資不僅得掂掂自己的實力,更得有承受漲跌的心理準備”。
斷供并非良策
對斷供者,銀行連連發出催繳信、律師函,甚至將其告上法庭。
8月18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招商銀行蛇口支行狀告“漾日灣畔”兩名斷供者的深圳“斷供第一案”;工商銀行南山支行也向法院起訴“浪琴嶼花園”1名斷供者,要求歸還所欠190余萬元購房貸款,并凍結了被告的其他房產。
斷供,意味著購房者損失了首付款、已還的月供款、房屋拍賣后不足以清償銀行貸款的部分,更重要的是損失了信用。一位斷供者說:“我不僅再難向銀行貸款,連信用卡也不能使用。”
由于深知代價的高昂,一些斷供者并非真“斷”,只是“有錢則還、無錢則斷”,希望通過斷供迫使銀行向開發商施壓、給予一定補償。深圳社科院城市營運中心主任高海燕認為,斷供主要是高位入市的一些購房者面對經濟受損、心理失衡的情緒宣泄。
盡管如此,多方人士仍然不贊成以斷供這種不合法、不道德、不誠信的方式解決問題。深圳“斷供第一案”的被告代理律師劉子孺說,斷供并非良策,“與開發商和銀行相比,損失最大的還是購房人”。(記者 胡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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