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18時47分報道,中國銀監會今天發布《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即日起開始施行。首先在北京、天津、上海、成都試點。消費金融公司可辦理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和一般用途個人消費貸款。
銀監會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部副主任陳瓊介紹,為防范風險,《管理辦法》為消費金融公司設置了適度的準入門檻,包括主要出資人具有5年以上消費金融領域的從業經驗,最近一年年末總資產不低于600億元人民幣。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億元人民幣。陳瓊說這種新的金融機構出現將有利于完善我國金融體系:“有利于我們國家從投資主導型向消費主導型轉變,通過增加消費、擴大內需,帶動我國經濟的發展,增加了一個新的金融機構品種,有利于完善我們國家金融組織體系,能夠為商業銀行無法惠及的客戶提供金融服務。”
依據《管理辦法》,消費金融公司可以辦理不包括房屋和汽車的耐用消費品貸款,以及如旅游、房屋裝修等一般用途個人消費貸款。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比如說有些年輕人、年輕家庭、還有家用電器需要更新換代的家庭,他當時的收入不夠多,他可以利用未來的收入做今天的消費,這樣有利于提高他們的生活水平。”
陳瓊說,因為無需擔保、抵押,消費金融服務將會有廣闊的市場空間:“通過提供消費金融,來促進耐用消費品的消費,可以促進相關產業的發展,電器、計算機領域等等,從而促進實體經濟的發展。” 北京8月13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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