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4000名低保家庭將實現“居者有其屋”的夢想。記者昨日從禪城區建設(房產管理)局獲悉,《佛山市禪城區廉租住房管理暫行規定(試行)》(下稱《廉租房規定》)和《佛山市禪城區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管理暫行規定(試行)》(下稱《經適房規定》)已通過審批,于近日正式出臺。
根據《廉租房規定》,廉租住房實物配租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月租金為1元,居住電梯房住戶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月租金為1.20元。另據悉,經濟適用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月租金為4.98元。禪城區廉租住房單套住宅建筑面積不超過50平方米,新建或改建的經濟適用住房單套套型面積為60平方米左右。
禪城區城鎮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采取以實物配租和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相結合的解決方式。廉租住房實物配租優先面向家庭成員為60歲以上老人或家庭成員中含有殘疾人(一、二級)或軍烈屬等特殊困難家庭及其它急需救助的家庭。
而《經適房規定》中顯示,經濟適用住房供應方式分為租賃型和銷售型兩種。經濟適用房的租賃或銷售由政府根據住房供應量的實際情況予以確定,根據市指導意見的要求,現階段主要增加租賃型經濟適用房的供應。
佛山市禪城區建設局副局長劉志誠表示,今年至后年,要重點解決2007年底調查登記在冊的3960戶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截至今年年底,其中1100多戶能獲得妥善安置。到后年,這近4000戶低保家庭的住房問題將得到全面解決。
在用地規劃、住房建設等方面需要一定時間周期,目前申請禪城區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房保障要等到2011年以后。“在日常管理上,我們會對已經獲取入住資格的低保家庭實行年審制度,對于后來已經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住戶,區建設(房產管理)局將書面通知當事人退回房屋或即停止發放租賃住房補貼。逾期不退的,根據租賃合同約定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劉志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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