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杭州市區經濟適用住房將開工建設50萬平方米,竣工50萬平方米;拆遷安置房開工確保360萬平方米,力爭400萬平方米,竣工200萬平方米;新建50萬平方米的人才專項用房,突出貢獻人才住房用地在杭氧、之江、濱江地塊劃定180畝……昨天,杭州市召開“居者有其屋”領導小組會議,進一步明確了杭州2010年保障性住房工作目標。
目前,杭州經濟適用住房已基本實現“房等人”,而今年9月實行日常受理以來,受理數量明顯下降,預計明年月受理量將不足300戶。與此同時,杭州提前一年實現了對符合條件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廉租房的“應保盡保”。
而讓廣大市民期待的是,會議原則通過了市房管局提出降低門檻的建議,實施后將進一步擴大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覆蓋面。
房管局建議,如果將廉租住房經濟收入標準由低保標準的2倍(含)以下擴大到低保標準的2.5倍(含)以下,可基本實現廉租住房保障對象和經濟適用住房對象的銜接。同時,廉租住房覆蓋面的擴大也有利于緩解第一個“夾心層”的住房困難問題。
其次,市房管局還建議,對經濟適用住房經濟收入標準,可以從原來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放寬到“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家庭人均年收入”扣除交納的個稅、社會保障費等相關費用后的收入。據統計,杭州2008年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占人均年收入的89.2%,調整后,既不突破低收入家庭準入標準的原則規定,又有效放寬了經濟收入準入條件。
此外,市房管局還建議調整申請家庭房產面積核定范圍,對于原有房產轉讓已滿五年的不再納入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房產面積核定范圍。此舉可切實解決部分因婚姻狀況變動、重大疾病等原因將原住房轉讓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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