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二手房房價經歷了持續8個月連續上漲,二手房市場的賣方市場氣氛越來越嚴重。因為房源十分緊張,業主臨時漲價、臨時毀約等一些擾亂市場交易秩序的現象也出現了上升的勢頭。那么,最常見違約成本到底有多大呢?美聯物業結合案例為買賣雙方提供建議。
>>定金階段 多為雙倍返還定金
此階段買賣雙方都有可能會產生違約情形,賣家眼見房價上漲心里不平衡,而買家則會因為感覺房子不合適而后悔,這是產生違約的原因所在。
【案例】程小姐在一家中介公司的幫助下,看了一套位于蒲黃榆的二手房,因為看房的人很多,但是當天又不可能簽買賣協議,所以程小姐交了1萬定金,但是后來程小姐回家和家人商量以后感覺不合適。
【分析】美聯物業市場研究部總監張大偉認為,這種情況定金肯定是不返還的,而如果是房主違約是需要交付雙倍定金的違約金。而因為中介公司還未完成居間服務,所以雙方違約一般不需要補償中介公司相應的合理費用。
>>簽訂合同階段 負擔成本高
《買賣合同》簽訂之后,買賣關系確立,此時違約將要承擔巨大的違約責任。
【案例】萬先生購買了一套200萬的二手房,但是簽訂合同交納了10萬的定金和6萬左右的中介費以后,業主反悔認為要出售220萬。
【分析】簽訂《買賣合同》之后,買賣關系已經成立,此時發生違約行為,買賣雙方違約的一方將承擔比較大的損失。首先定金需要雙倍返還,而且需要負擔中介費。另外還有可能需要支付房價上漲的損失。目前市場主要違約的都為房主因為房價上漲而反悔。但是購房者需要注意的是雖然法院支持購房者要求業主承擔房價上漲的損失,但是因為現在評估房價與市場價格有差距,所以美聯物業市場研究部總監張大偉建議購房者在簽訂合同前考慮清楚,盡量多支付定金,只要在房價20%以內的定金都可以因為違約雙返。而且建議購房者購房前準備好首付款等,抓緊過戶,不僅可以避免違約,還可以減少年底政策可能變化帶來的影響。
本報記者 趙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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