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對現(xiàn)在的年輕人來說是一件大事,也是許多女性選擇老公的一個重要標準。因為重要,為房子而產生爭執(zhí)的事情屢見不鮮。這不,前兩天,一位姓馬的先生給我們打來熱線電話說,“我們的房子是我父母在我們結婚前用按揭的方式買的,當時只付了20%的首付,剩下的80%父母讓我和妻子共同償還。最近,我給妻子說了此事,但妻子說,還款可以,但房產證上必須加上她的名字。房子是我父母給買的,加上妻子的名字,父母不樂意;不加吧,妻子又不高興。真不知道如何是好!
加上妻子的名字給她一份安心
王洪菊:作為女人,我覺得妻子這個要求很合理。作為男人,如果你打算跟妻子白頭偕老的話,那加不加她的名字都沒什么區(qū)別的,既然如此,為什么不愿意加上她的名字,讓她心甘情愿地和你一起還款呢?除非你打算以后跟她離婚,怕她分你的財產,要不然為什么不愿意呢?
加上她的名字,也許現(xiàn)實的生活中并沒有實際的意義,但至少可以在心理上給她一種安慰,使她有一種安全感。
而對父母來說,無論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都只是一個手段,不是目的,只要你們兩個孝敬父母,和睦相處,相信父母不會太計較房產證上的名字的。
房產證上的名字并不重要
成思娟:作為過來人,我覺得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兩個人要相親相愛。某種意義上來說,房產證就和結婚證一樣,對相愛的人來說,是一個見證;對不愛的人來說,只不過是一紙空文。女人,有時候想用結婚證啊、房產證啊等等這些東西來拴住男人的心,豈不知,男人就像風箏,你手中的線拽得越緊,越容易斷線。
一起去做個公證吧
陳熙:既然房子是父母給買的,那就應該征求一下父母的意見,如果父母同意在房產證上加上妻子的名字,那就皆大歡喜了。如果父母不同意,我提個建議,可以去公證處做個公證,證明房子雖然是婚前購買,但貸款部分是你和妻子共同償還的,這樣一來,既可以尊重你父母的意見,又滿足了妻子的心愿?芍^一舉兩得,兩全其美了吧。
律師觀點:房產證上的名字涉及到財產分割
朱曉華:既然你妻子提出要在房產證上添加自己的名字,那就說明她在擔心你們的婚姻出現(xiàn)問題后,自己在財產上吃虧,這里我想從法律的角度,談談自己的看法。
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前以個人名義購買,且房產證上的名字是男方的,那么該房子就是他的個人財產,離婚的時候妻子是無權進行分割的。
但如果房子是婚前男方按揭買的,婚后還要分期還款,那么婚前一方所交的房款是屬于他的個人財產,婚后的還款部分才是共同財產。有三種解決方法可供你參考:
1、可以和妻子一起把首付的錢還給你父母,然后在房產證上添加妻子的名字。
2、也可以辦理《婚后財產公證》,以此來證明各自對于房產所擁有的份額。
3、如果上述兩種方法都不適用,那么最好將妻子參與共同還款的證據(jù)留存,作為分割財產的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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