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貸款須看網簽合同”的新規定自9月1日實施后,“如何才能在新規定下‘避稅’”、“中介墊資加上消費貸款能照樣‘避稅’”等成了近日和二手房關聯最多的詞句。中介墊資加上消費貸款能否使得買房人像過去那樣利用“陰陽合同”進行“避稅”?記者近日對此進行了調查。
-中介稱墊資房貸可避稅
“目前,二手房買賣交易稅費主要集中在契稅、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這三大塊,其中,營業稅率最高,為購房款的5.5%。而去年出臺的‘救市政策’把5年后免征營業稅的優惠改為了兩年以后,也就是說,事實上,現階段,滿兩年的二手房買賣要繳納的稅費只有契稅(減半,購房款的1.5%)和個人所得稅(購房款的1%),而免征占大頭的營業稅。所以,這部分二手房‘避稅’的空間相對不大,所受影響也小,”一位二手房中介門店店長介紹,“但是未滿兩年的就不同了,要繳5.5%的營業稅,‘不避稅’和‘避稅’能差幾萬元甚至十多萬元,這部分房子自然考慮的人就少了。”
調查中,記者以買房人身份在多家房屋中介的門店聽到這樣的“建議”:“我們有辦法應對二手房貸新規定,可以幫你做‘中介墊資’加‘消費貸款’。”根據調查,部分中介公司所說的“避稅新招”就是通過房屋中介給買房人墊資的方式,先把房款全部交清,辦完過戶手續后,買房人再用房子做抵押去申請消費貸款。“而這個過程,‘中介墊資’的服務費大約為墊資款的2%,同時辦理抵押貸款還需要交相關費用如評估費等,最重要的是抵押消費貸款的利率目前是上浮30%的。計算下來的結果是,兩年以上的免征營業稅房產如果按此操作,最后付出的代價要高于新規定。”
-“避稅新招”有違規風險
那么,這個“新辦法”是否可行?記者請中原地產等房屋中介公司的權威人士進行了計算和分析,得出的結論是:部分中介公司所說的“墊資加消費貸款避稅法”,對兩年以上、免征營業稅的房產而言,不僅不合算,而且費用還要更多;對兩年以內、需要繳納營業稅的房產而言,存在違規風險。一位二手房權威人士在做了認真的測算后表示,“未滿兩年的需要繳納營業稅的房產就算可以按照以前的模式,實現‘陰陽合同避稅’,但仍然存在兩個操作上的難題,一是銀行受理抵押消費貸款申請,肯定也需要看網簽合同;二是即便銀行不看網簽合同,做了消費貸款,這筆貸款發放給誰也成了問題——因為墊資的是中介,申請貸款的卻是買房人。”
業內人士提醒購房人,一定要警惕“避稅新招”這種誘惑,提出這樣想法的房屋中介很大程度上信用也是有問題的。但這幾位業內人士同時也建議,針對眼下的市場形勢,銀行應當在二手房貸款品種上予以更多的創新,在貸款流程上更貼近購房人的需要,以適應市場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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