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商品房采用套內面積計價,與建筑面積計價方式總價不變
昨天,本報報道了北京市住建委明確各種房屋計價方式的消息,新建普通商品房銷售要采用套內面積計價,經適房、限價房則采用建筑面積計價。不少市民對計價方式提出疑問。就此業內專家介紹,普通商品房采用套內面積或建筑面積計價,房屋總價不變。
●按照套內面積計價和建筑面積計價有什么區別?哪一種更有利于購房者?
中國房地產經理人聯盟秘書長陳云峰解釋稱,建筑面積等于套內建筑面積加上公攤面積。
北京最早確定要用套內面積計價是普通商品房的預售,這是由于預售商品房存在預先測量的面積和建成后實測面積有所誤差,收房時如果面積有變化,購房人的房款就要多退少補。按照建筑平米計價,如果是公攤面積增加,這對購房人不公平。而套內面積才是關系到購房人利益的部分。
●常聽到的房價計算方式是按建筑面積的,此次發布采用套內面積計價是不是新規?
陳云峰介紹說,商品房套內面積計價并不是新規定。
陳云峰解釋說,北京的普通商品房銷售,近幾年都是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價。有些樓盤報出的價格,以及購房者與售樓人員談的價格,都是建筑面積的價格。因此市民會感覺就是建筑平米計價。但購房人與開發商最終簽訂購房合同中,按照政府要求,都要采用套內面積計價,會按照建筑面積和套內面積的比例,來折算成套內面積的價格。總的房價款是不變的。
●如果按照套內面積計價,不包括公攤面積,會不會影響今后自己對公共部位和共有設施的所有權?
中原房地產華北區總經理李文杰介紹說,房屋銷售是按照套內面積還是建筑面積計價,其實只是計價方式的不同,與業主的所有權沒有關系。而且在購房人拿到的房產證中,在房屋狀況一欄中,用的是建筑面積。
●這次出臺的規定,二手房的計價方式有沒有變化?
李文杰總經理表示,根據此次公布的通知,針對的只是商品房的預售和銷售,并不包括二手房。
據了解,目前二手房的買賣合同中,對于成交價格,只是需要填寫房屋的成交總價。(記者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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