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引起高度重視的是,對于開發商屢成“欠稅大戶”、納稅“釘子戶”的問題,決不能再用“曝光”這樣的手段作簡單處理。因為,“曝光”對開發商來說,也是家常便飯,對開發商欠稅的問題,必須施之于重典
開發商成“欠稅大戶”,并不是什么新鮮話題?v觀全國各地公布的欠稅企業名單,鮮有開發商不上“榜”的。而且要么不上“榜”,上“榜”就很扎眼。
今年2月份,廣州市地稅局曝光了63家欠繳地方稅收200萬元以上的企業,涉及房地產行業的就多達49家;近日,重慶市地稅局公布了該市128家欠稅企業名單,房地產公司和相關企業數量高達70余家,欠稅金額最大的一家房地產公司欠稅金額高達4000多萬元。而據5月6日的《新京報》報道,北京地方稅務局網站公布的今年第2期欠稅公告,9家欠稅企業有7家為房地產企業,共計欠稅總額約為7174萬元,其中,北京中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欠稅更是高達2791萬元。
對此,那些習慣于幫開發商說話、為開發商辦事的人辯稱,這是因為房地產市場遭遇嚴冬,開發商資金緊張,延緩了交稅的速度,造成欠稅。
那么,事實果真如此嗎?顯然不是,因為,在2008年以前房地產市場的“火紅年代”里,開發企業一樣是欠稅的絕對大戶。據2005年8月廣州市地稅部門發布的消息,八成以上的開發商都存在欠稅問題。另一則調查更是認為,欠稅的開發企業在90%以上。也就是說,欠稅對開發商來說,只是家常便飯而已。
需要引起高度重視的是,對于開發商屢成“欠稅大戶”、納稅“釘子戶”的問題,決不能再用“曝光”這樣的手段作簡單處理。因為,“曝光”對開發商來說,也是家常便飯,除了欠稅之外,在商品房的質量、售后服務、價格等方面,也時常會出現在“曝光”臺上。久而久之,對某些開發商來說,“曝光”已不是“涂黑”,而是“添彩”了。對開發商欠稅的問題,必須施之于重典。
首先,完善開發商的準入制度。對開發商進入房地產市場,除了傳統意義上的準入標準之外,還必須對開發商進入房地產市場的“違法違紀”問題進行評估,凡是存在欠稅、偷稅、漏稅以及其他違法違紀行為的,規定在若干年內不準再入這一行業。以此來迫使開發商遵守國家法紀,維護國家和群眾利益。
第二,整頓規范房地產市場。出現開發商屢成“欠稅大戶”的另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房地產市場的不規范,給開發商鉆了空子。因此,必須進一步完善房地產市場的各項管理制度、政策辦法,建立健康、有序、規范的房地產市場,用制度和規章來規范開發商的納稅、經營行為。
第三,完善各項稅收制度。目前,房地產市場的稅收制度也存在一定弊端,如土地增值稅的預交制度。一邊要求預交,一邊對欠稅又不加強力度,這不僅是一種不規范的處理辦法,也是對法制的傷害。因此,應當取消土地增值稅等的預交制度,強化欠稅的管理,做到該交的及時繳納,不該預收的堅決不預收。
第四,完善申報和稽查制度。開發商欠稅嚴重,也暴露了稅收征管和稽查方面的漏洞。為了防止開發商鉆空子、拉關系,還必須進一步完善稅收的申報和稽查制度,要求開發商必須如實申報、及時申報、足額申報,并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稅收稽查,以堵住開發商欠稅、漏稅甚至逃稅的漏洞。
第四,加大處罰力度。要解決開發商欠稅的問題,就必須加大查處力度。一方面,對商品房正常銷售期間欠稅的,一律封存正在銷售的商品房;另一方面對商品房銷售結束而欠稅的,以偷稅論處,追究其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責任。如果能夠對欠稅問題施以重典,我想,欠稅現象就能夠得到有效遏制。(譚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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