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溫州舊城改建“購房門”事件處理工作在當地政府高壓下近日似將“塵埃落定”,所涉143套房子在政府規定的6月30日“大限”最后一刻,有141套房子的房產所有人分別補交了20萬元到100多萬元的差價。有一套房因房主涉及經濟糾紛,房產被法院查封另案處理,只有一名姓金的房主堅決拒絕補款。他說:“我是以市場價買來的,沒犯法”。
金先生拒絕補款并非沒有道理。他住的房子是3年前以每平方米9500元的市場價從一名政府工作人員手里買來的。原主人按每平方米8000元拿的購房指標,分毫未掏,把指標一倒手便賺了30多萬元。政府現在對賣房子人的不當得利不聞不問,卻要他按目前的市場價每平方米再補交3000多元,豈不冤枉?
溫州舊城改建“購房門”事件中以“暫定價”拿到好位置、好層次、好朝向房子購買指標的市、縣級領導干部有數十人,還有一些“關系戶”,其中既有買房自住的,也有支付部分房款后以市場價出售的,還有人直接賣購房指標。
顯然,這起事件中不當得利者是以“暫定價”獲得購房指標的人,而非從那些人手里以市場價買房的人。分析溫州市舊城改建“購房門”事件曝光后的輿情也不難看出,公眾的不滿集中在當時舊城改建指揮部及其他部門一些官員濫用公權謀取私利上。現在,政府圖“省事”,不問青紅皂白,只找住戶補差價,讓其中按市場價買房的守法者替腐敗分子“買單”,豈能還社會公道?事件又豈能真正“塵埃落定”?
輿論對溫州舊城改建“購房門”事件的關注,表明了公眾對房地產領域腐敗問題的強烈不滿。近年來房地產領域腐敗案件層出不窮,從房地產開發建設到住房公積金、大修資金的管理使用等,到處都有“官商勾結”腐敗現象。持續高漲的房價中,群眾買房的部分錢實際上是在替腐敗“買單”。群眾一直呼吁公開房地產成本,最大的希望是把房地產領域的腐敗抖落出來,還房價的本來面目,也還社會一片清明。
溫州舊城改建中發生的事情,雖不及媒體曝光的一些腐敗案件嚴重,但這件事怎么收場,將對當地政府反腐敗的誠意和效果產生廣泛而深入的影響。當時的舊城改建指揮部主要負責人已被依法逮捕,證明這件事絕非簡單的買賣房屋事件。如果不分是非黑白簡單化地處理,必然讓一些腐敗分子撿了“便宜”,損害政府聲譽。此事不可不慎。(記者張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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