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大的違規項目,肯定牽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牽一發而動全身,因此鄭州這個調查組只能先拋出個替罪羊來,試探一下公眾的反應。
7月13日《齊魯晚報》報道,12日晚,鄭州市政府發布了對“經濟適用房建成豪華別墅”事件的調查結果和處罰決定,開發商河南天榮置業有限公司停工,并處違法建設工程總造價5%—10%的罰款等。這一決定沒有說明對這一事件負有不可推卸責任的鄭州市規劃局、房管局、國土局和建委等政府部門相關責任人的處罰決定。
在鄭州市規劃局逯軍副局長質問記者“你是在替老百姓說話,還是替黨說話”之后,媒體的注意力一下子就被這一“雷人”之語吸引過去了。為此,筆者曾撰文說,不要讓這遮蔽了真正的問題,而這一事件的根本,就是開發商是如何改變土地性質,是通過什么手法“公關”了有關政府部門,在這背后又有多少貓膩和腐敗。
隨著媒體的調查深入,“雷人”之語背后的問題逐漸浮出水面——天榮置業大股東的丈夫在鄭州國土局擔任領導,為該公司提供辦公地點的家族的一名成員,是鄭州市的市長助理兼市建委主任。這只是顯性的關系,隱性關系還有待進一步調查。無論是顯性的還是隱性的,都給了人們無窮的想象空間:如果沒有權力和金錢的聯姻,沒有盤根錯節的利益關聯,開發商是不可能將經適房項目改建成別墅項目的。
因此,鄭州市有關方面公布的調查結果讓人憤怒至極,對公眾關心的腐敗問題,他們置之不理,不痛不癢地拿一個替罪羊來打發公眾——天榮置業的經適房項目,實際上已變更為別墅項目,你“依法取消建設計劃”,別墅項目已接近完工,怎么取消?停工后又怎么整頓?至于罰款5%-10%,明眼人都知道,用于經適房項目的地價和用于別墅建設的地價,差別極大,這些罰款,不過是名正言順地將不合法的別墅項目變為合法的罷了。
但是,事情遠沒有這么簡單,鄭州有關部門不會不知道,這樣的處理結論很可能掀起更大的輿論聲討浪潮,那么,他們為什么不公布更深入的調查結果呢?筆者認為,這是因為如此大的違規項目,肯定牽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牽一發而動全身,也許正因為如此,調查組只能先拋出個替罪羊來,試探一下公眾的反應。
正值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對照這一規定,我們會發現,鄭州這一事件可對應多項問責條款。現在,鄭州這個調查組已經威信盡失,如果來自更高層的調查部門介入調查的話,可能會挖出更大的腐敗群體來,同時,輿論也要緊緊咬住,讓那些作奸犯科之人難逃被嚴厲問責、繩之以法的結果。(肖余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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