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莊網友發帖稱,因均價高出附近商品房和購房者無繼承權,該市上千套經適房遭棄購。對此,該市相關部門回應稱,定價偏高因建設時遇到建材漲價等因素,但這批房不可能降價。當地官員承認,因當地中等收入階層住房問題基本解決,經適房可能退出舞臺中心。
在經適房一房難求的情況下,棄購經適房本來是難以想象的事情。而現實生活中,類似石家莊因房價過高等原因而棄購,并不是個別現象。近幾年以來,在武漢、大連、南昌、廣州等地,都曾出現棄購經適房現象。經適房遭遇棄購,其中一個很大的原因,就是不少地方的經適房存在著“溢價”出售問題。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確定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應當以保本微利為原則。房地產開發企業實施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利潤率按不高于3%核定;市、縣人民政府直接組織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只能按成本價銷售,不得有利潤。按照這樣的規定,經適房的利潤率不得超過3%,否則,就是違法行為。而就石家莊上千套經適房遭棄購,據報道,其經適房的利潤率遠遠超過3%。當地房管部門也承認,經適房定價偏高。
經適房的利潤率一旦突破3%,其定價肯定會出現“溢價”出售問題。而目前,盡管一些地方出現棄購經適房現象,但是,很多地方經適房的利潤率還好像是一個謎,民眾根本不清楚,而一些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也是緊捂這些信息,經適房的定價實際上就成了政府部門以及相關企業的“內部事務”,想怎么定價就怎么定價,想定多少就定多少。在這種情況下,經適房溢價出售就難免了。
經適房的利潤率突破3%并溢價出售,肯定觸犯了《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明顯存在“溢法”出售問題。地方政府應該是守法的典范與楷模,可很不幸的是,一些地方經適房溢價出售,卻明顯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這是民眾不希望看到的。盡管目前民眾對經適房有存廢之爭,經適房領域也存在很多問題,但是,在經適房還繼續存在的現今,一些地方政府及其部門等要恪守法律,堅決杜絕經適房溢價出售。(徐經勝)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