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官員帶著“施舍”的心態對待經濟適用房,結果是建房的人不住房,住房的人卻對房子的建設缺少發言權,更無法參與決策、提出建議,全靠政府與房產商 “剃頭擔子一頭熱”,這樣的房子難免“雞肋”命運。
新聞背景:石家莊網友發帖稱,因均價高出附近商品房和購房者無繼承權,該市上千套經適房遭棄購。
近日,石家莊網友發帖稱,因均價高出附近商品房和購房者無繼承權,該市上千套經適房遭棄購。對此,該市相關部門回應稱,定價偏高因建設時遇到建材漲價等因素,但這批房不可能降價。當地官員承認,因當地中等收入階層住房問題基本解決,經適房可能退出舞臺中心。(8月3日《新京報》)
類似石家莊這樣經適房遭棄購的現象已不鮮見,近些年來,武漢、廣州等地都曾出現過經適房遇冷或棄購的情況。在經適房制度設計者的眼里,這種具有社會保障功能的民心工程卻成了“雞肋工程”,在住房普遍緊張的現實壓力下,可能顯得無法理解。為何被許多人寄托了厚望的經濟適用房,遭遇如此尷尬的命運?
經濟適用房是我國在住房改革過程中為適應新的經濟形勢、由政府推出的新房產種類,是以適應中低收入者的家庭承受能力為目的、依據一定的政策思路設計出的具有社會保障功能的商品房。也就是說,它的社會保障功能是第一位,商品交易功能次之。這么多年來,經濟適用房已經成為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途徑之一,雖然作用巨大,但是尷尬也似乎從未間斷過。
這種尷尬雖說是諸多原因所造成的,但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因為一些地方決策與建設部門的“施舍心態”所造成的。經濟適用房最大功能是保障公民的基本住房需求,維護社會穩定,這本是政府的義務與責任。而這樣一個初衷良好的民生工程,卻因為一些地方政府在房屋的規劃、設計乃至價格安排上,都以一種主觀臆想的心態來對待,認為只要給人們一個藏身之所,就是“施恩”于民了,結果使得建成房很難符合購房者的心意。
從各地經濟適用房遇冷的情況看,大多是因為經濟適用房 “既不經濟也不適用”,石家莊這次的棄購,是因為與相鄰商品房價格相差無幾,而條件卻相去甚遠,被申購者認為是在 “打經適房的招牌,賣商品房的價”;另一原因是部分房屋的位置、戶型不合適。這些情況的出現,很大程度上就是施舍心態使然,反正我這是“便宜貨”,你愛買就買,如果還挑三揀四,那就說明你不缺房住。
石家莊市的一些領導在面對經濟適用房被棄購時所表現的那種心態,也活脫脫表現出一種“施舍者”的面孔,沒人買這些房,他們就認為這是人們的“住房問題已經解決”了,并揚言“經適房退出舞臺中心”,這種思維方式也缺乏民生邏輯,一種“飽漢不知餓漢饑”的神態躍然語間。
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官員帶著 “施舍”的心態對待經濟適用房等社會保障性住房問題,結果是建房的人不住房,住房的人卻對房子的建設缺少發言權,更無法參與決策、提出建議,全靠政府與房產商“剃頭擔子一頭熱”,這樣的房子難免“雞肋”命運。
杜絕這種尷尬再度出現,就需要主管部門摒棄施舍心態,多一些民本思想,在設計、質量上多聽取購房者的意見;同時,政府還應提高經適房建設的經營能力,讓建房成本有下降的空間。不管是現在還是將來一段時間,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仍然是一個需要努力才能實現的民生工程,地方政府應該有所反思摒棄,讓經適房回歸保障本真。(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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