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閔行區 “樓脆脆”事件發生后,社會普遍關注,上海善后工作一直在做,只是做得不盡如人意。比如,大樓倒塌后,上海相關職能部門挾持專家拋出的 “壓力差”之說,引起一片嘩然,斥責之聲四起。
隨后的處理結果也差強人意。事故調查組對蓮花河畔景苑7號樓傾倒事故調查后,最后端出處理意見:共對6家單位進行處罰,6人被刑事拘留,7人被取保候審。其中,主要責任人竟然只是一個鎮長助理。
探求樓房倒塌原因,追究事件責任人,這的確是處理公共事件的常規程序,但問題是,在倒塌事件中,消費者的利益顯然被忽視了,否則,五輛推土機要清理樓房的 “遺體”時,怎么會有購房者阻止施工?
清理倒塌樓房“遺體”,是因為有商家為這次危機事件 “做善后處理”,接手了該樓盤的后續施工建設。可想而知,不論職能部門敷衍塞責,還是商家接過爛攤子,利益的羅盤似乎都被官與商緊緊地操縱著!
正因為如此,上海倒塌樓房的“遺體”要被清理時,購買該樓的業主聞風而動,阻止清理工作。他們的理由很簡單:在賠償尚未確定的前提下,倒塌樓房的廢墟不能清理,否則失去證據,以后還怎樣談維權?
上海樓房倒塌后,喧囂不斷,但業主維權問題尚未解決,這的確值得深思。任何一起公共事件,如果探求原因、追究責任的目的不是維護百姓的權益,而成為官宦們作秀的舞臺,公共事件豈不臭如公共廁所? (郝洪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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