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廣州保障性住房戶主轉租事件以違規戶被責令退房告一段落后,有違規戶道出心聲:新社區菜價高、交通難、肉價貴、水電費高……記者調查發現,高昂的生活成本正成為部分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戶主在月供、月租之外不能承受之重,這也是部分家庭試圖出租、轉租的潛在誘因。(《廣州日報》9月14日)
看來,生活并不是只需要一處房子就萬事大吉了。保障性住房拿到手,只不過是新生活的一個小小開端。接下來,還有一日三餐、柴米油鹽、水電費用、育兒就醫……這些事瑣碎而煩心,卻又是實實在在的生活必需,回避不得,也回避不了。如果我們的城市一方面為低收入群體建起大量漂亮的保障性住房,另一方面卻忽略其周邊環境的配套建設,聽任新居民一天天在高昂的生活成本下呻吟,這樣的保障不過是徒具形式而已。而且,也很容易滋生保障戶違規轉租這類不良現象。
實際上,廣州保障性小區暴露出來的生活成本高的問題,在很多城市都或多或少存在著。專門為低收入群體建設的小區往往遠離市區,學校、醫院、菜市場等配套設施跟不上,而社區市場人氣的養成需要一定的時間,這就使得這些居民的生活既不方便,也不實惠。如何避免保障性住房成為生活成本高地,值得地方政府深思。
地方政府在規劃保障性社區的時候,要盡量避免把保障性小區孤立地植在城郊。最理想的規劃就是把保障性住房與商業住宅搭配混建,這樣才有可能不會在社會上形成明顯的貧富層次。廣州市一些保障房小區因為遠離城市中心區,生活落差非常之大。此種落差,表面上看不過影響到具體的生活,實則傷害的是居民的公平感乃至城市的元氣,加劇城市居民中早已存在的貧富割裂感。今年5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齊驥就曾表示,鼓勵在普通商品房建設當中配建廉租房和保障性住房。
在這方面,廈門市的做法頗有些借鑒價值。據報道,當地保障住宅與商品住宅同步規劃,同一棟樓里,可能一門兒是廉租戶,二門兒是保障性商品房,三門兒是經濟適用房。這樣就將各階層人群混合起來,最大限度地避免形成貧民窟。而南昌市則一方面允許“雙困”(住房困難、生活困難)家庭自尋房源,政府給予租金補貼,使廉租家庭可根據自身就業地點、子女上學等因素選擇居住地;一方面在全市各個片區分別興建一定量的廉租住房。
地方政府應該考慮到居民的實際生活難處,盡量想得周全一點。要像服務精英人群一樣,考慮低收入群體的需要。不要總是強調城市形象,像在主城區一樣禁絕各種攤販;而應該在加強管理的前提下,盡量提供崗位、降低門檻,讓市場盡快發育起來,既能降低居民的生活成本,還能吸納就業。(胡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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