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一些保障性住房戶主因違規轉租被責令退房,但媒體調查發現,配套生活設施的不足,導致買菜買肉、外出交通等費用的暴漲,是部分家庭出租轉租的直接誘因(據9月14日《廣州日報》)。
保障性住房戶違規轉租,這是在利用公共資源謀一己之私,因此政府對此嚴厲懲治,甚至考慮收回這些住戶的房產,也理所當然。然而,如果一些人出租保障性住房確實因為客觀原因所致,無奈而為,當有區別對待之必要。須知,在廣州等國內許多城市,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配套生活設施的不足早已是普遍現象。
低收入者從狹小的棚戶區或老舊樓房搬入寬敞整潔,有些甚至處于城市黃金地段的保障房,居住條件確實大為改善,但是,棚戶區或老舊樓房往往處于城市成熟生活區,學校、醫院、菜市場以及其他生活設施相當齊全,而保障房大多屬城市新開發區域,這些設施并不具備,正因如此,在許多經適房社區,有些住戶選擇將房屋出租,寧愿在市區租小一些的房子生活。
另一方面,在棚戶區或老舊樓房生活,由于房屋老舊,商鋪租金比較低廉,因而各種商業設施既發達又廉價,從平價蔬菜水果店,到平價洗浴、平價理發等,居民的生活成本比外面要低得多。如果保障房在城市邊緣,由于居民的消費力差,加之新建商業用房房租昂貴,商業企業往往對這些區域望而卻步;如果保障房在城市黃金地段,那么各種平價的商業設施難以在這一區域存活,高檔次的服務設施使得居民的生活成本必然大增。
買菜多幾角錢,理發多幾塊錢,對于普通人而言或可是忽略不計的,但是低收入者卻非常敏感,在保障房的月供、月租之外如果他們還要承擔起增加的生活成本,實在是不可承受之重。因此,廉居不等于宜居,低收入者需要廉價的居住,更需要廉價的生活服務,如此才能住得長久,也才能消除低收入者把保障房“轉租”的誘因。而解決這一問題,顯然不能僅僅依靠市場,政府須有積極的作為。
令人欣慰的是,一些政府部門已意識到了問題所在。例如上海已經把“配套健全”寫入了保障房社區的建設目標,并于近年來亡羊補牢,不斷加大保障房生活配套設施建設,同時,對于新建保障房,住建部官員多次表示要選址保證生活設施的配套,保證居民享受到教育、醫療、文化等公共服務。
不過,除了關注宏觀的交通、教育、醫療等公共設施外,政府還需要關注買菜、理發、餐飲、副食等平價生活服務領域,對這些生活服務多些扶持。此前,北京和平里街道提出“1510生活服務圈”,讓小攤販在社區有序經營就是個很好的思路。
當下,我們正在經歷著一場保障房建設的熱潮,然而,保障房并非只關乎房子,保障房的建設和管理是一個系統的社會工程,“廉居”之外還要“宜居”。特別是今后,保障房建設將貧富混居確立為目標,而如果沒有廉價生活服務配套,低收入者將很難在中高收入者占大多數的社區中立足。因此,生活服務的配套雖看似細節,卻關乎保障房政策的成效,所以,政府需要傾聽低收入者的呼聲,如他們所愿,把好事做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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