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積僅87平方米、總價不過60萬元的普通住宅竟然要征收豪宅稅?近日,廣州業主羅小姐碰上了煩心事,因為小區容積率低于1,她在去年購買的一套87平方米的住宅被征收了3%的豪宅稅,這讓她困惑不已。業內人士指出,豪宅稅征收范圍過大,普通買家與豪宅買家承擔同樣的稅費,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新快報》10月9日)
廣州的羅小姐87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要交豪宅稅,禪城的章小姐80平方米的公寓要交豪宅稅,南海買房70平方米也要交豪宅稅,套用“被字語言”,這不是“被豪宅”了嗎?對高檔住宅征收豪宅稅,本是有利于社會和諧的一種制度設計,但在執行中竟有些70平方米的房的業主也被征收了豪宅稅。看著就不公平不合理的事情,有關部門在回應時卻說符合規定。
為什么普通住宅“被豪宅”了呢?這緣于對豪宅的認定不規范。據悉,目前廣東省關于豪宅的判定標準主要有三種,一是按照面積計算,即144平方米以上屬于豪宅標準;二是按照價格計算,即高于同區域平均樓價1.44倍即被判定為豪宅;第三種則是按照容積率計算,低于1的屬于豪宅。
羅小姐所購住宅的小區容積率低于1,因為這個小區以別墅和低層洋房為主,高層洋房的比例小。也就是說,普通住宅因與別墅和低層洋房在同一小區就成豪宅了,與富人為鄰就被當成了富人,有這樣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規定嗎?
對高檔住宅征收豪宅稅是應該的,但不能讓普通住宅也跟著“沾光”。豪宅稅是有別于普通消費稅的一種消費稅,征收豪宅稅有助于抑制日益嚴重的貧富差距問題,如果對普通住宅也征收豪宅稅,則與征稅初衷相悖。希望財稅部門及早修改這種有失“和諧”的豪宅標準。(張魁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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