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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保證建成8000萬套新房,受益的就是8000萬戶家庭?遠比能建成多少新房更值得關注的是,公民的住房權能在多大程度上實現(xiàn),“住有所居”的住房公平又將怎樣照進現(xiàn)實。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陳淮在做“中國住房目標和市場化”的講演時稱,“再過10年中國將有三分之二的家庭住進新房”。此言一出,讓很多“望房興嘆”者誤以為是一種住房福利承諾,似乎住建部立志于在未來10年內讓三分之二的中國家庭住進新房。
然而可惜的是,人們實際看到的卻只是一組簡單數(shù)字計算:中國2008年末城鎮(zhèn)家庭2億左右,過去10年已有7000萬家庭買了新房,且未來10年有望至少再建7000到8000萬套新房,兩項相加新房量將達1.5億,“若從此農民不再遷往城市”,可不就是將有三分之二的家庭住進新房嘛!然而,即便真有8000套新房建成,會有“三分之二家庭住進新房”嗎?
首先,所謂“若從此農民不再遷往城市”的前提根本就不會存在。專家根據(jù)我國現(xiàn)有城鎮(zhèn)化平均速度,預測我國未來城鎮(zhèn)化水平的理論值,2025年前我國城鎮(zhèn)化的年均速度在理論上會達到或略超過1個百分點。既然城鎮(zhèn)化不可避免且會呈現(xiàn)高速發(fā)展的趨勢,那么城鎮(zhèn)家庭數(shù)量就一定會大幅上升,那么即使不考慮所有的其他因素,以假想的一戶得一套新房來計算,也肯定達不到“三分之二家庭住進新房”的標準。
其次,建成多少新房是政府根據(jù)土地供應量來測算的,問題是囤地炒地太過普遍了,甚至于潘石屹都說“三分之一的開發(fā)商只倒地不蓋房”。雖然《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白紙黑字寫得清楚,但極少有違法囤地的開發(fā)商支付了土地閑置費,更不用擔心被無償收回土地了,不蓋房比蓋房更賺錢。“選擇性執(zhí)法”的背后,是“法不上開發(fā)商”的無奈現(xiàn)實。
更重要的是,新房即便如數(shù)建起,普通公眾能買得起嗎?怎么保證建成8000萬套新房,受益的就是8000萬戶家庭?比如那位上海的姚達康先生,一個人就從銀行貸款了7800萬元,購買了128套住房,也能算是128戶家庭住進了新房嗎?在工資漲幅遠遠趕不上房價漲幅的當下,拿建成多少新房簡單等同于多少家庭住進新房,顯然是不成立的。這恐怕又是一種“被住進新房”的統(tǒng)計邏輯。
住房問題,不僅關涉總量的提高,更關涉住房的公平配置。對于政府部門而言,將住房工作目標簡單定位于10年建成多少新房,還遠遠不夠。畢竟,住建部不是“全國最大的開發(fā)商”,而是公共服務的提供者。在現(xiàn)代社會,住房不只是純粹的商品,它更是一項基本人權。這不僅在《世界人權宣言》里有明確表述,原建設部部長汪光燾兩年前也已提出“住房是人的一種基本權利”,中國將“人人享有適當住房”。站在這樣的高度來審視,建成多少新房固然值得夸耀,更應該為多數(shù)人無法承受現(xiàn)在的高房價而憂慮。
遠比能建成多少新房更值得關注的是,公民的住房權能在多大程度上實現(xiàn),“住有所居”的住房公平又將怎樣照進現(xiàn)實。比如,多少家庭買得起商品房,又有多少家庭能夠享受保障房?地方政府熱衷“與民爭利”深陷樓市暴利鏈條;廉租房建設完成率還不足四分之一,經(jīng)適房腐敗丑聞又批量迭出———樓市沉疴如若不治,還奢談什么“再過10年中國將有三分之二的家庭住進新房”?
□舒圣祥(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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