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煙臺市汽車東站的大樓上掛出一個醒目的條幅,上面寫著:“大樓隨時垮塌!請勿靠近!”據記者了解,這個建筑面積約兩萬平方米的汽車站是2001年底開工建設,2004年6月竣工的,但僅僅5年左右的時間,就成了一座危樓。當地老百姓套用時下的時髦用語把它叫“樓垮垮”。(11月15日《南方都市報》)
百年大計,質量第一。一座投資4000萬元、歷時2年多建成的汽車站大樓,在投入使用短短5年內“速朽”,成為隨時可能垮塌的“危樓”,單看這短暫的使用壽命已然令人咋舌。然而,隨著記者調查的深入,所揭露出來的質量問題遠比這數字本身更讓人觸目驚心。投入使用半年后,候車大廳的天花板就出現水泥塊脫落現象,并且因此砸傷過乘客;樓板的設計厚度本應該是70厘米,實際厚度僅為10厘米;屋面的保溫層中夾雜了大量的建筑垃圾、編織袋等雜物……在震驚之余,每個富有正義感的人都會發出同樣的追問,為什么一座耗資巨大的公共設施,是個存在嚴重先天缺陷的“畸形兒”?
汽車站建成“樓垮垮”,這不禁讓人想到明代的劉伯溫在《郁離子》中講過的一個寓言。有位叫做瓠里子的官員從吳地回廣東,可以乘坐官船。他到岸邊后發現有一千多條船,不知哪條是官船。送行的人說,這很容易,只要看船篷是舊的,船櫓是斷的,布帆是破的,那就是官船了。他照此話去找,果然不錯。從某種意義上講,政府投資建設的“樓垮垮”,不正是現代版的“破爛官船”嗎?
“樓垮垮”也好,“破爛官船”也罷,它們的癥結都在于沒有具體的所有者,即經濟學中的“無主所有”。一方面,國家作為公有財產的所有者,其地位和作用往往是無形的,而相關部門作為代管者,又存在責任和權利的不一致。于是,就形成了經濟學家哈丁所說的“公地悲劇”。沒有人真正對汽車站的建設負起責任,從招標、承建,到監理、驗收,諸個環節形同虛設。先天不足的“樓垮垮”,順利突破層層關卡而未被及時叫停,還堂而皇之地交付使用,直至質量問題暴露出來。
更為嚴重的是,在漠視監管責任的同時,一些經辦人員往往還不忘從中撈上一把,搭搭便車。在這起事件中,社會上流傳“交通局長指定中標公司”的說法,以及區區村辦企業“擊敗”當地最大國有建筑公司而中標的離奇事實,都把疑點指向“樓垮垮”背后隱藏的內幕和貓膩。
相信,隨著媒體的曝光,當地上級部門將介入調查,還原事實真相,處理相關人員。但是,對于整個社會而言,不能止于“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的事后追究,更應從中吸取教訓,補上制度漏洞,避免再次出現類似的“破爛官船”。在市場經濟日益成熟的今天,凡可以交給市場運作的領域,政府應盡量從中抽身。對于必須由政府經營的公共領域,可以通過明晰權責的方式,對相關部門和責任人進行激勵和約束,并邀請社會公眾、媒體進行監督,從而將隱患解決于萌芽狀態,將代價降到最低。
作者:張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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