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有效的疏導,這一輪炒房熱也許確實才剛剛開始。而如果樓市投機剛剛開始就到了這個溫度,未來的泡沫究竟會吹到多大,真是無法想像。
沒錯,正像很多開發商和專家學者所稱,房地產業應該是個充分市場化的領域,政府的強力控制不僅會扼制了正常的市場規律,其“事事操心”的家長作風以及動不動一刀切的調控方式也常常事與愿違。但在如此瘋狂和不成熟的市場投機心態下,政府有必要擔當起份內的提示與監管責任。這一點不容置疑。而當房地產日益成為一個區域性很強的差異化市場,指望中央政府統一政策口徑顯然有違市場的情況下,地方政府應擔負起更多調控樓市的實際責任。
一個非常簡單的經驗是,“炒房號”這種做法在上海等地早已是樓市舊“伎倆”。地方政府完全可以通過要求開發商將選房定房流程透明化的方式對此進行規避。目前,上海仍然嚴格執行簽定金單者與簽合同者名字完全一致。沒有簽定金單的一切房源預定即為無效。而如果杭州開發商也同樣嚴格執行這一標準,何來沒有付過定金就擁有“房號”的特權?
另外,對于開發商隨意宣稱預訂人數,對預訂者的排序不公示的做法,也令消費者處于信息極不對等的地位,體現在價格上就只能是任人宰割的羔羊。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限制開發商惡意促銷,這也是政府部門可以考慮的監管內容。
除此之外,目前杭州、溫州等地之所以出現千人搶房的局面,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供給失衡。除了土地資源的緊張外,一些開發商囤地后久不開發,可預售房源捂盤不售等做法背后,也有著千絲萬縷的地方保護因素,或者有地方政府規劃配套不到位的責任,甚至有地方政府希望熱銷局面支持其土地出讓價格的小心思等等。
如何有效地將存于開發商和投資客手中的大量房源推向市場,推向真正有居住需求又無力承擔,甚至有力承擔都購房無門的人手中,這是地方政府“執政一方”的重要責任。
地方政府給市場另一個不好的印象就是對樓市調控的有保有壓。當樓市衰退時,地方政府急切地想盡各種辦法拉動市場,比如杭州2008年10月率先提出24條惠市政策,以第一時間挽救幾乎冰凍的房地產市場。但在樓市泡沫已經出現跡象的時候,地方政府的監管似乎并不到位。
這里面,當然也有地方政府無法言說的無奈,比如地方財政對土地收入的極大依賴,比如拆遷經費不足及規劃調整影響了一些項目的開工等等。但總體來說,地方政府是否已經在可努力的范圍內最大限度地“盡人事”了,我們不得而知。相反,所謂的“70-90”、保障房規劃等一些要么有違市場規律,要么很少踐行承諾的說法被推出來,又很快銷聲匿跡,變成了一次次“烏龍案”與“留聲機”。長此以往,地方政府除了失信于民,也將終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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