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224億元“沉睡”的住房公積金,甘肅的職工感嘆貸款難,公積金管理機構卻稱“受商業房貸擠壓,有款卻貸不出去……”有學者建議,應重新思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定位,把各地分散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集中改為政策性的國有住房銀行,納入國家統一的金融監管體系。
一方面是全國有大約5600億元的住房公積金閑置資金處于“沉睡”狀態,有錢卻貸不出去,以至于有關部門計劃將其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另一方面卻是真正有購房需求的職工遭遇貸款難,現有的住房公積金制度無疑陷入了一個怪圈。
不可否認的是,目前公積金的貸款手續煩瑣是客觀事實。相比能在售樓處現場咨詢與辦理的商業貸款,辦公積金貸款得自己跑公積金管理中心、銀行、貸款擔保服務機構、售樓處,的確不太方便。而且公積金貸款本身有時間、額度等特殊要求,購房者往往需要組合貸款,就得花更多的時間在辦理貸款手續上。
對于很多中低收入職工來說,由于住房公積金貸款根據個人賬戶繳存余額來確定貸款額度,他們很難達到公積金的放貸門檻。即便有資格申請,所獲貸款額度也有限。一些城市相繼出現的經適房棄購現象中,就有相當一部分家庭是因為無法獲得公積金貸款而放棄了“住房夢”。
公積金貸款難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開發商對公積金貸款的“歧視”,這也是房地產行業較為普遍的潛規則。由于公積金貸款審批時間較長,開發商資金回籠也相對較慢,對急于售樓套現的開發商來說,當然更歡迎消費者用商業貸款購房。房地產開發少不了向銀行貸款,很多銀行向開發商放貸的條件之一就是開發商要盡量幫銀行爭取房貸客戶,因此開發商才會極力向購房者推銷商業貸款。一些開發商還通過在商業貸款和公積金貸款問題上采取不同折扣優惠的方式,來引誘消費者放棄公積金貸款,轉而到與開發商有業務合作關系的銀行去辦理商業貸款。
對于開發商對公積金貸款的歧視,各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和房地產主管部門并沒有采取什么有效措施。即便有消費者投訴,相關部門也多以沒有相關法律規定為由加以推諉。監管部門的無所作為無形中是對開發商拒絕接受公積金貸款行為的變相激勵。這些都是公積金貸款難的原因。(楊國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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