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和坦陳高房價的腐敗成本,約等于那個發現皇帝新衣真相的小孩第一聲驚呼,勇氣和膽識值得叫好,但對終結高房價難題未必有多大裨益。
1月19日《齊魯晚報》報道,談起昆明過高的房價,市委書記仇和稱,“昆明的土地價格比周邊(省會)城市都低,但是房價不低,為什么?原因是錢到了老板的包里。這是巨大的貪污腐敗!為什么?因為部分官員當了老板的保護神。目前我們已經掌握了一些線索,下一步會對這些官員進行查處。”
一些地方這種公開的秘密之所以少有人說,背后的道理很簡單:一者,說這話容易激起公憤,萬一有群眾“不明真相”,將樓市上的問題一股腦兒推給政府,那么,推心置腹就等于作繭自縛;二者,說這話要掂量掂量,萬一立錯了牌坊,難免有引火燒身之虞——這恐怕恰恰是很多人寧可鼓噪“丈母娘說”、“二奶說”、“準新娘說”、“富人太多說”等奇談怪論,而不敢言及房價中腐敗成本的主因。
一些地方高房價中的腐敗成本是不言而明的事情。早些年,就有開發商坦言,“樓盤開發成本只占房價20%,開發商能夠拿到其中40%的利潤,余下40%的利潤全部被相關職能部門‘層層消化’掉了”。由此,“腐敗成本”第一次有了一個比較直觀的民間數據。此后,形形色色的“房官”落馬,且多是拔出蘿卜帶出泥,讓我們對“房腐”有了連綿觀感。1月6日《中國青年報》消息說,2009年全年,浙江檢方立案偵查的該省國土系統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犯罪案件已達61件67人——諸如此類,窩案綿延、數字驚人,盡管輿論告訴公眾這些都是“個人問題”,但是,為這些天價“個人問題”埋單的,最終還是那些省吃儉用的業主。房價成本上的謎題,也就成了公開的秘密。
腐敗成本,聽起來敏感刺激,實質上卻是路人皆知的事情。因此,仇和坦陳高房價的腐敗成本,約等于那個發現皇帝新衣真相的小孩第一聲驚呼,勇氣和膽識值得叫好,但對終結高房價難題未必有多大裨益。理論上說,打擊了樓市上的腐敗行為,開發商成本下去了,房價自然也就會跳水了——但是,這純粹是一廂情愿。首先,樓市上的腐敗癥結不在于“案發后”,而在于“事發前”,掌握了線索的腐敗,基本就是司法問題了,如果沒有常態的制度改良跟進,這樣的打擊只會啟發那些官商勾結更為隱蔽而已;其次,我們與“房腐”作戰也不是一時半會兒的事情了,成果也不少,但是,追討出來的贓款,與我們已然埋單的高房價之間,并無直接關聯,換句話說,即便樓市腐敗天下大白,為腐敗所累的業主得到了一絲補償嗎?
樓市上的反腐只是救火,要杜絕那些燎原的星星之火,仍須對相關權力嚴加看管,杜絕其賣身當房產老板保護神的可能。(鄧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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