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正在召開的上海兩會上,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市長韓正分別參加徐匯、浦東代表團審議,與代表們就住房、戶籍等熱點問題互動。從事房地產業的代表倪建達說:“上海去年的經濟增長中有50%都是房地產拉動的,作為房地產商代表,我很高興!薄斑很高興?我很悲哀!”俞正聲書記緊接著倪建達代表的話說,“這反映了上海經濟發展中的結構不合理”。
上海這位房地產商代表所說的房地產業對上海去年經濟的貢獻應該是一句實話。然與此同時筆者作為上海市的一位選民,卻認為如此話語出自一位人大代表之口,且還是在兩會上,則說明其還缺乏作為人大代表所應具備的社會公共角色意識。
首先就人大代表意識講,正如人們所了解,人大代表是經法定程序,并由選民選舉(直接與間接)而產生,并代表選民行使對政府工作進行監督的職能的。所以由這樣的人大代表身份性質所決定,按全國人大與地方人大代表選舉法相關規定,人大代表在行使代表職能時應向選民負責并接受選民監督。換句話也就是說,不管你具體工作是什么行業,但作為人大代表在行使代表職務時,尤其在兩會上就應該、也必須按照相關法律要求與選民意志從事代表活動,可以說這也是對作為一名人大代表所應有的社會公共角色意識要求。可以此衡量,雖然筆者作為選民,不知上海這位人大代表所說的“我很高興”,到底是為自己所在的房地產業對地方經濟的拉動而高興,還是在為自己作為房地產商人在去年取得暴利而高興。但無論如何作為人大代表,如果具備基本公共角色意識的話,那在目前市場房價已使社會85%的群體買不起房(據社科院住房藍皮書)、且上海房價已在全國名列前茅前提下,都似乎不應該對此不正常的房價現象感到“高興”。所以就此而言,只能說這樣的人大代表顯然還缺乏向選民負責的社會身份角色意識。
還有就人大代表的職能看,眾所周知,人大代表受選民委托,代表理應更多地通過自己的提案建議對政府工作進行監督,并就此體現自己的代表身份與公共角色意識?扇粝喾,或者說如果人大代表不具備基本社會角色意識,不是為選民所言,那結果不僅會有負選民所托,而且更重要的還會使人大代表對政府工作的監督作用因此落空,并可能進而使權力失去制衡而使社會公共利益由此受到損害。所以可以說,如果人大代表缺乏必要的角色意識,或不積極行使自身代表職能,無論對人大代表制度還是對社會公共利益,在某種意義上都可以說是一種社會公共危險。
所以,面對這位上海人大代表的上述對房地產所說的“我高興”之語,作為選民,筆者在此或許只能像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一樣說一句:“還很高興?我很悲哀!”(周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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