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年,中央企業在房地產等高盈利性的非主業領域普遍擴張迅速。當央企數量還是134家時,有數據顯示其中大約70%的企業涉足房地產,但以房地產為主業的僅有16家左右。非經常性收益,被部分央企用作增加收入、提高利潤進而提升考核績效的“速效”手段。
一些央企熱衷于投資非主業,首要動機無非是為了取得利潤,有一個好業績,報表上好看。2009年,部分國有大企業紛紛進入房地產市場,還拿下不少“地王”。與其說這是因為國企有更好的風險管理,更低的成本控制,不如說是因為一些銀行信貸可以不計得失地為國企輸血,一些國企老總也可以不計得失決策。以最低的代價獲取最稀缺的信貸資金,又靠各種關系或者自身獨有資源獲取土地,這種瘋狂拍地行為無疑破壞房地產市場的有序競爭和健康發展。而且,股票市場和房地產市場往往成為泡沫經濟的載體。
以此審視,最近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在央企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工作會議上的一番話,并非隨便而發。黃淑和表示,面對復雜多變的經濟環境,央企要做好風險防范,要慎重進入股市、房地產和期貨等高風險領域。而國務院近日下發的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也嚴肅強調“國有資產監管部門要進一步規范國有大企業的房地產投資行為”。
這次,國家有關部門下了決心、動了真格,不惜轉變對央企的考核“指揮棒”,來引導央企限制非主業投資。國資委決定從2010年開始,在央企全面實行經濟增加值(EVA)考核,對非經常性收益按減半計算。所謂EVA,是指扣除了全部資本成本的剩余企業收入,它不僅考量利潤,也考量資本成本,并非收入、利潤越高的企業就是越好的企業。不僅如此,國資委還出臺系列政策,鼓勵加大研發投入,鼓勵為獲取戰略資源進行的風險投入,鼓勵可持續發展投入,對于符合主業的在建工程,從資本成本中予以扣除。
當然,并不是要求央企非要一律退出非主業投資不可,而是說非主業投資應控制在企業發展規劃提出的合理范圍內。中央企業要經得住短期利益誘惑,要有超前的風險防范意識。一些民營企業壯大后惡性膨脹,跨多個領域經營,戰線拉得太長,結果吃了大虧。大型國企也應當吸取教訓。更何況,央企還承擔著特殊的社會責任,不完全是企業性的。一些壟斷企業非主業投資更要嚴加管理,否則易產生不公平競爭,傷及社會公正。(翟一博 孫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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