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開征日前再度成為輿論熱點:上海房管局有關人士透露,房產稅的“改革”在操作,但是最后執行的條款如何,現在誰也說不清楚”。記者日前從北京地稅方面獲悉,北京暫無對住房開征房產稅的相關消息。
4月1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導個人住房消費的稅收政策”。多方對此解讀為,“加快研究制定”包括傳說已久的房產稅。我對國務院這句話的理解是:一是盡快出臺房產稅以配合這一輪宏觀調控;二是稅收政策要合理——出臺房產稅不但要符合法律程序,而且征稅范圍、征稅方式、稅率等設計更要合理。
但從各種新聞報道來看,目前房產稅的進展情況與國務院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京、滬、深、渝即將開征房產稅”,不久前被輿論大炒特炒,而北京地稅卻以“暫無消息”來回應,讓人有些失望。房產稅被稱為“便捷版物業稅”,在物業稅出臺無望的情況下,及時出臺房產稅應該說是公眾所期望的,因為房產稅是限制炒房平抑房價不可缺少的調控“武器”。如果房產稅不能及時出臺,樓市“限購令”等政策就要遭遇“突破市場經濟底線”等質疑。
征收房產持有稅或者物業稅是各國通行做法,自然不涉及破壞市場經濟。而且,對多套房、高價房征稅也是天經地義的,不但可以充實公共財政,而且有利于抑制房價,符合公平原則。房產稅如此重要,但開征進展情況卻不盡人意。究竟是某些政府部門不重視房產稅,還是有難以跨越的技術性、制度性障礙?或是怕開征房產稅“藥力太猛”傷了樓市利益群體?
征收房產稅,國外有不少物業稅征收經驗可借鑒,國內物業稅空轉多年也積累了很多經驗,我想問的是:“我們還在等什么?”北京開征房產稅究竟什么時候有確切消息?“暫無消息”的理由又是什么?我清楚記得2008年年初北京市地稅局負責人透露,已向國稅總局提交了物業稅“空轉實”申請,最快當年6月北京將開征物業稅。這說明征收物業稅不存在障礙,而征收房產稅比物業稅便捷多了,為何卻是“暫無消息”?
再說“上海版房產稅”。盡管上海房管局有關人士稱“現在誰也說不清楚”,但5月12日的上海某報卻說清了不少問題:比如說,上海房產稅減少了立法審批流程;再比如說,如果符合征稅條件,需按年支付相當于房產值8%。的房產稅,計稅基礎為評估價而非房產成交價。有人隨即指出,上海房產稅背離了現行的《房產稅暫行條例》,無異于重新開征新稅,因此不能規避法律程序。而且,上海房產稅技術環節的合理性也遭遇不少質疑。
國務院要求“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導個人住房消費的稅收政策”,實際是指令財政部和國稅總局擔當此重任,然而,地方的做法遭遇質疑的同時,國家相關部門卻不見動靜。我以為,即便房產稅由地方政府來征收,但國家相關部門不能袖手旁觀,理應參與指導地方早日、合理開征房產稅。
有關方面需要意識到,及時、公平、合理開征房產稅,能體現出政府調控樓市的誠意,因為調控樓市不可缺少房產稅(或者物業稅)這一“武器”。 馮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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