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也躥升得太快了,5月還是一萬元多一平方米的房子,現在已經達到兩萬七八,戶型、朝向還不好,這房子壓根兒不能買。”剛調到北京工作、準備購房居住的葛先生對記者抱怨道。
一路飆升的房價,已成為無數購房者不能承受之重。究竟是什么推高了房價?“霧里看花,水中望月”的購房者能否明明白白買房,真真切切消費?
在剛剛過去的一周,雖然全國樓市成交量繼續下滑,但是房價依然堅挺,沒有任何松動的跡象,不少城市的房價已經接近歷史高位。
中國指數研究院統計數據顯示,7月全國30個大中城市住房總成交面積環比下降了約4%。其中,杭州、廣州、深圳、上海的住房成交面積,環比跌幅分別達到了38.86%、33.81%、18.47%、5%。
不過,樓市“量跌價漲”的局面沒有改變,重點城市的住房成交價格仍然持續上升。7月上海商品住宅成交均價達到每平方米15770元,環比6月上漲1.58%,這也是今年3月以來連續5個月出現上漲;而深圳商品住宅銷售均價每平方米超過1.6萬元,環比6月上漲8.47%。
除了國內房價再次陷入“瘋狂”之外,各地頻現的“新地王”引爆了人們對“地價推高房價”的爭議。
針對于此,國土資源部給予了回應,公布了房地產項目用地地價專項調查結果:全國620個樓盤,地價占房價比最低為5.3%,最高為58.6%,地價占房價平均比例為23.2%,其中,比例占30%以下的約占項目總數的78%。國土部同時強調,地價不是房價的決定性因素。
北京理工大學房地產研究工作室主任周畢文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地價占房價的平均比例沒有意義,因為每一個項目的具體情況不同。如果是“地王”的話,地價在房價中所占比例會高,達到40%;有的土地拿地價就比較低,占房價比例并不高。
房地產價格主要是由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各種應繳稅費三大部分組成。在國土資源部“自證清白”之后,有關房價推手的爭議并沒有平息。面對高房價“罪魁禍首”的“帽子”,房地產開發商當然也不會“坐以待斃”。
房地產巨鱷任志強隨即“炮轟”道,相關機構公布的地價調查只是把“純低價”作為調查的對象,而真正的地價成本還應該包括“征地拆遷費用”和與此相關的“政府各部門的收費”。
鄭州一位開發商更是公布了一份詳細的樓盤清單,以示“清白”。縱觀該清單,收費項目多達30項,涉及部門20多個,據測算,各種稅費總額幾乎占到了最終房價的20%。
面對越辯越混亂的房價成本,政府、官員、開發商,究竟誰冤枉了誰?地價、行政稅費、利潤,究竟誰才是房價瘋漲的主要推手?
中國房地產經理人聯盟秘書長陳云峰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稅能占房地產總成本的10%以上,稅是絕對的大頭。”在房地產開發項目中,所需繳納的稅主要包括:一是5%的營業稅、0.55%的附加稅;二是土地增值稅,一般在1%~3%;三是企業所得稅。買房時的契稅,一般是1%~3%。
“行政費用是房價構成的一部分,但不是房價上漲的唯一推手。”周畢文說,“實際上,構成房價的任何一個因素,都會對房價產生影響。比如土地、水泥、鋼材、建筑工人的工資等等。土地價格和行政稅費占最終房價的40%,拋去成本,開發商的利潤率也就是20%。”
陳云峰也表示:“開發商的利潤率是不同的。萬科是比較有代表性的,從其公開的數據來看,利潤率在百分之十幾。”
開發商的利潤似乎不存在暴利之說?周畢文解釋道:“從總投資來說,開發商的利潤率是20%。但事實上,整個開發項目過程中,開發商自有資金投入并不多。投資資金一部分來自銀行貸款,一部分來自拆借、建筑施工單位的墊資施工和房屋預收款。如果以開發商自有資金來計算,利潤就是百分之百。”
周畢文認為,房地產是一個資本運作的行業,是用別人的錢做自己的事。平均利潤率水平比一般加工行業、生產行業要高。總體來說,房價是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的,目前,結構性矛盾突出是房價上漲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房屋已經不再僅僅是為滿足消費需求了,它已經成為投資商品,用來保值增值、投資套利,這也加大了供求矛盾。
“房價從根本上還是取決于供求關系,由市場決定。房價成本對于房價高低不起決定性作用。”陳云峰也表示。
北京工商大學證券期貨研究所所長胡俞越教授也撰文分析了本輪房價上漲的幾個推手。他認為,信貸資金推動了房價上升;一些地方政府放任價格上漲,在一定程度上也抬高了房價;投資者強烈的通脹預期使房地產投資成為保值選擇;房地產商的造市活動助長了房價。
面對房價高漲的是是非非,最根本的落腳點還是百姓的住房問題。貴州大學城市管理與經濟發展研究所副所長,北大縱橫管理咨詢公司高級咨詢顧問項凱標對《中國產經新聞》記者表示,體制性問題不解決,房價居高不下的問題就不能收到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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