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挾咄咄逼人的資金優勢,國企在房地產市場風頭強勁,一些國企、央企更是頻頻成為“地王”買家。
持續的“國企熱”會不會“燙傷”房地產業?不少人士認為,部分國企借助于資金優勢進行的“非理性”的開發、拿地行為,將進一步刺激房價過快上漲,對房地產市場帶來較大沖擊,并增加后市調控的難度。房地產業“國企熱”利弊如何尚難定論,但應警惕其“做大”樓市泡沫的可能性。
房地產“升溫”,國企“發熱”
數據顯示,今年前三季度,房地產企業銷售額前十強中,包括前三名在內的六家企業均為國企。戴德梁行華東區綜合住宅服務董事伍惠敏說,2007年A股市場排名前十的房企中有六家是民企,而今年則是國企“一統天下”。
在土地市場上,國企表現更為強勢,是各地“地王”最主要的買家。比如,4月29日,杭州上城區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7億元奪得南山路勾山里B地塊,樓面地價高達4.6萬元/平方米,成為今年樓市回暖過程中重點城市首個“地王”。6月30日,中國中化集團旗下的中化方興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出資40.6億元摘得廣渠路15號地塊這一當地“地王”;7月23日,金地集團以30.48億元拿下上海青浦區趙巷鎮10號地塊,創下2009年上海新“地王”。8月和10月,中國保利集團控股的保利地產先后成為蘇州和南京兩地的“地王”得主。而在9月先后刷新上海“地王”紀錄、將地價推高至70億元以上的中國海外發展等,也均為國企。
綜合來看,國有資本主要通過三種途徑進入房地產市場,一是通過地方政府控股的“城投公司”進入當地的一級土地開發市場;二是憑借資本優勢進入土地二級市場;三是收購優質寫字樓等持有型商業物業。其中,土地市場是國企爭奪最激烈的領域。
日前,有媒體報道,國資委分管的136家央企中,逾七成企業涉足房地產業,其中以地產為主業的有16家,輔業包含房地產的則達80多家。雖然上述數據準確與否尚有爭議,但國企對房地產業的“深度介入”已是不爭的事實。
另一方面,民營企業正退出重點城市。《浙商》雜志日前針對30家較為知名的民營房企作了調查。這30家房企中,有18家房企今年以來沒有拿過一塊地。一些民營房地產商說:“我們對明年的形勢還看不清楚,而且目前地價過高,我們不敢貿然拿地。”有地進賬的12家房企中,七家企業所購土地位于南寧、黃山、鎮江、紹興、溫州、寧波等二三線城市。
被動還是主動
國企進入房地產業,是被動“避害”,還是主動“趨利”,或是兩者兼而有之?
一國資房企負責人告訴記者,今年以來公司貸款變得“特別寬松”,往往是多家銀行主動找上門,請求“幫幫忙”貸點款;對有些上十億的項目,則會由總行的領導親自來打招呼,“跟民企不同,巨大的資金優勢使國企在房地產市場左右逢源”。
民生銀行近日發布的《地產金融藍皮書》認為,國有資本涌入房地產市場,有三大因素:首先,融資能力強,融資成本低;其次,國企的主業正因消費不足而導致產能過剩,房地產行業去庫存化進度遠比其他行業理想,國企急于擴大地產比重;再次,央企多為壟斷性行業,可以用壟斷行業的暴利彌補房地產行業短期的微利甚至虧損,以快速擴大在房地產行業的份額。由此,民生銀行認為:“國進”不僅僅是貨幣政策和經濟結構調整的伴生現象,更是現行經濟體制和政策的必然產物。
一位不愿具名的國企負責人說,原先國資委規定只有16家央企可以進入房地產,其他企業不能進入。“但這兩年來,可能是央企的部分企業,特別是傳統加工企業、生產制造企業效益不理想,出口又受影響,所以傾向于在房地產業中加大投資。”
長期研究樓市的上海市政協人資環建委專職副主任孫鐘炬認為,國企紛紛進入房地產業,既是“冒險意識”推動,也是“利益驅動”使然,“今年以來房地產業迎來了一個反常的‘黃金時期’,增強了企業的冒險意識。此外,目前房地產業是一個‘短平快’的行業,出效益快,風險卻小,在很多企業看來無疑是最有收益的投資渠道”。
應警惕“國企熱“做大”樓市泡沫
一些分析人士認為,不少“土地”遭遇閑置,恰是因為企業資金薄弱、無力開發所致;而國企尤其是央企擁有穩固的資金鏈和強大的開發能力,能促進土地資源的充分利用和深度開發。還有人認為,國企拿地是行政力量對房地產市場的管控手段之一,將為日后的樓市調控創造更多主動權。
在一些業內人士認為,國企“強悍”入市,是抬高地價、加快房價上漲的重要原因。一進入上海已有10多年的港資房企人士說,“現在一些國企連樓面價超過兩萬、三萬的地都會毫不猶豫地去拿,這讓大家有些擔心,如果一兩年后這樣的價格賣得動,那就說明房價上漲太快了;如果企業不開發,那就是炒地,借此融資圈錢”。
他說,一些國企的主業并不是房地產,但出手卻非常彪悍,頻頻制造地王,這將加劇市場的泡沫化、非理性程度。“我們不怕國企進來,但如果有些企業不考慮資產回報率、財務負債率,而只管依靠巨額的銀行貸款和股市融資,非理性地拿地,那將對市場造成很大沖擊”。
孫鐘炬還認為,國企尤其是央企與地方政府一向“關系深厚”,地方政府不會“傻”到去收回國企手中的地。這樣一來,“土地閑置兩年即收回”等政策的權威性將遭遇挑戰。
業內人士建議,要進一步加強對信貸資金流向的監管,防止資金過量流入房地產市場;尤其要規范不以房地產為主業的國企的投資行為,嚴控國企資金非理性進入樓市。此外,還應完善國企投資房地產的風險評估和風險控制,嚴查國企炒樓、炒地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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