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拿地首付能否管住囤地炒地
日前,財政部、國土部等五部委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土地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規定今后在土地出讓中,開發商拿地首付不低于50%,分期繳納全部價款的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拖欠土地款不得參與新的土地出讓交易。
我認為,這是落實“國四條”的“第一拳”,意在提高土地供應和使用效率,劍指開發商囤地炒地、政府征收使用土地收入不規范等現象,進一步完善土地招拍掛等制度。
當前,在土地招拍掛過程中,有些地方要求開發商一次性繳清土地款,但不少開發商拍下土地之后,不能及時繳納土地款,在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時,多數首付款一般只有20%—30%,待到全額繳清有的甚至拖過兩年了。
因此,提高開發商拿地首付款比例,規定原則上一年付清,一方面,有利于政府盡快回籠土地收入資金,彌補保障房資金等投入不足的缺陷;另一方面,抬高開發商進入土地市場的門檻,引導開發商合理安排資金,防止盲目擴張,也有助于減少囤地現象。
但是,該政策對開發商的影響是不一樣的。今年樓市銷售火爆,開發商已大量回籠資金,對資金實力雄厚的開發商而言,該政策對他們形不成壓力,而對實力小、資金仍緊張的開發商,在競地面前壓力會加大。
嚴格執行這條政策的話,有利于加大房地產行業的集中度,房地產開發業務會越來越向有實力的開發商傾斜,有助于住房產品質量提升,有利于避免爛尾樓的出現,從而減少金融風險。
當政策效力波及到整個樓市,可能促使開發商加快手中樓盤開盤和銷售,加快回籠資金,增加企業拿地實力。如此一來,未來一段時間內,捂盤惜售現象將減少,市場上住房供應量將增加。
今年下半年以來,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國四條”已經明確要對其“遏制”的基調。我預計,明年年中,房價會平穩下來。現在還在上升通道,但是上升勢頭將會減弱。隨著政府加大新增土地供應量和大力盤活存量土地,加大市場上普通商品房供應和對投資性需求的有效抑制,我相信房價會平穩下來。
需要強調的是,好政策還需真執行。我國樓市調控不缺政策,而缺乏執行力度。這需要地方政府下決心、用重拳,在土地問題上盡快把已經批出去的土地形成開發能力,對違規囤地要更加嚴格執法。在房地產貸款方面要嚴格執行二套房貸政策,在具體執行中,要仔細區分改善性需求和投資性需求,切實做到支持和抑制的兩相宜。(中國房地產研究會副會長 顧云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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