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提出了“抑制個別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信號,某些學者專家和行業的領袖們也都提出了個別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出現了泡沫。他們都認為房價的過快上漲必然導致泡沫,認為超出正常經濟運行的結果是必然的泡沫,但卻從來沒有人去解釋這種現象為什么會在個別城市出現。中國是傳統計劃經濟的管理體系,盡管建立市場經濟改革之后,大多數市場化商品房已脫離了計劃管理的控制,但還有許多涉及資源、規模的國家、城市、行政類的管理仍處于嚴格的計劃管理體系之下。
市場競爭的結果就是資源的稀缺讓價高者得,房價也就成了樹立在戶籍制度之外擋住那些都想向資源優越的城市涌入的門檻。這個門檻也會在供求關系中潮漲潮落,少數城市的房價過高正在于這個少數的特殊性。個別城市的房價過高,正在于這些城市的個別性。
如果所有的城市都出現了全面的房價高漲,那么就不是個別性的問題了。但如果只是因為這種圍城的效應而產生的少數城市中的房價上漲那就很難說是一種“泡沫”了,而是在于這種個別的資源優勢。當城市已無法用普遍資源再平衡的方式改變城市與城市之間的資源差距時,房價就成為了平衡其他資源貧富差別的一種工具。
價格最終解決供求關系的經濟規律會在市場競爭中說了算,房屋價格只不過是其他資源價格轉換中的另一個平臺,表面現象看似房價的高漲,但當其他資源無法用價格轉換時,就變成了由某一種特殊商品來替代。而住房恰恰是綜合了土地、交通、居住、金融等多種功能的替代品,于是生存附帶著享受和投資的住房產品就成為了代表一個城市商業、文化、教育、醫療、服務質量等多種社會資源綜合的實力的象征,其價格也同樣成為一個城市綜合實力的標準之一。
縱觀全世界又有哪個房價高的城市不是在當地綜合實力較高的城市呢?至少會在某幾個方面是具有優勢而不可替代的資源的。因此個別城市的房價高不能變成一項全國統一的抑制政策,尤其不能一刀切的認為是“泡沫”,不能用行政的、稅收的、信貸的所有政策來抑制資源優勢而形成的價格優勢。這種少數人得病大家吃藥的政策,不但不能對少數城市的個別房價上漲起到抑制作用,反而會讓整個行業遭受慘敗的損失。
但真的到了房價下跌的那一天,百姓就真的敢放出手去購房了嗎?即使某些城市的房價跌了,但那些與城市資源優勢緊密相連的貧富差別卻不會在房價的下跌中平衡,這種房價的差距仍會在城市與區域間明顯的存在。無法消除這些城市資源優勢的差別時,就很難消除這種個別城市房價仍然過高的必然結果。(任志強/北京華遠集團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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