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國家發展進步與國民對社會保障的迫切需求,國家應當以更大的投入、更快的速度、更理性的方案來促進社會保障體系建設。2010年將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又一個標志性年份,可以預期將在多個方面取得重要進展。
1.制定《社會保險法》。這既是社會保險制度建設的迫切需要,也是中國社會主義特色法律體系形成的重要標志,但法律草案確實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2.出臺城鎮未就業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辦法,從制度上填補養老保險最后一個缺漏。這一制度應當爭取與農民社會養老保險同步推進,同時確保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銜接,處理好與城鎮老年福利津貼的關系。
3.加快農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步伐,實現覆蓋地區的目標應當不低于30%。這一制度可以不追求參保率,但應當加快地區覆蓋推進速度,因為它動用的是國家財政資源尤其是中央財政資源,應當公平惠及農村地區老年人。2010年還應當同時實現規范管理,追求良性運行,為未來3-5年實現農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奠定堅實基礎。
4.強化農民工在社會保障方面的平等權益。包括農民工參加各項社會保險、享受公共服務及住房保障方面,均應當在遵循權益平等原則下跨出關鍵性步伐。
5.保障性住房建設進入高潮,困難居民的居住條件應當獲得較大改善。因為住房問題已經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解決低收入群體尤其是困難居民的起碼居住條件不僅是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緊迫任務,也是抑制房價并實現城鄉居民住宅理性消費的基石,同時,國家計劃在2009-2011三年間投入保障性住房的9000億元資金,亦為2010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設提供了物質保證。
6.合作醫療待遇再上臺階,城鄉居民醫療保障統籌推進。伴隨著國家財政對合作醫療補貼標準的提高,合作醫療報銷比例經過從2008年的20%多提高到2009年40%以上后,到2010年應當能夠達到50%以上;同時,基于城鄉統籌步伐的加快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制度的同質性,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與農村居民合作醫療的統籌步伐也會加快,越來越多的地區應當積極推進制度整合、經辦統一,促進疾病風險的進一步分散,并使城鄉居民醫療保障權益逐漸趨向公平。
7.啟動殘疾人社會保障與服務體系建設。在各項社會福利事業中,殘疾人社會保障與服務體系建設預計會邁出實質性步伐,但制度定位的混亂可能損害殘疾人福利事業的完整性。
8.部分歷史遺留問題將獲得解決。包括“老工傷”問題、集體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問題、破產企業職工的社會保險問題,均應當有相應的解決方案。
9.社會保障管理會有一些新的突破。如社會保險基金試行預算管理等。
10.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應當提到重要議事日程,并開展政策方案研究;但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應當緩行,它只能在科學分類基礎上,與機關單位聯動,同時嚴格遵循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原則。(鄭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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