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行為稅司處了解到,物業稅開征將是今年“兩會”上討論的重點,而國稅總局關于物業稅開征的具體方案已經提交。按照目前決策層的征稅思路,物業稅將按照房屋面積征稅,對超出基點面積的部分進行征收,基點面積內的部分免征。
物業稅開征
或編入“十二五”規劃
該司人士向記者透露,目前稅務總局擬定的物業稅實施方案,將以目前某個省區市正在進行的物業稅模擬征稅方案為藍本,綜合其他各試點城市模擬方案經驗進行制定。物業稅相關議題和擬定方案將被人大代表提交至今年“兩會”討論,也有望將物業稅開征編入“十二五”規劃。
多位接受采訪的業內專家都表示,開征物業稅不管是對開發商還是投資者來說,都是成本的增加,對房地產市場最直接的影響還體現在對投機炒房的遏制,迫使一部分人放棄惡意炒房、囤積房源。
物業稅主要指的是不動產稅,其主體是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的所有者或使用者每年按財產評估值的一定比率征收稅款。從2003年5月開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分3批,在北京、遼寧、河南、深圳等10個省區市和計劃單列市的32個縣、市、區開展了房地產模擬評稅試點。
在去年12月底舉行的2009中國財稅改革年度論壇上,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王曉華表示,經過6年多的模擬評稅試點實踐,財稅部門已經初步建立了房地產數據庫,開發了若干套各具特色的評稅軟件,按評估值征收物業稅從技術上看是可行的。
京深商業地產
今年可能實征試點
據記者從住建部一位高層處了解到,鑒于目前房價居高不下的市場狀況,今年或將在深圳、北京等城市針對商業地產進行實征試點。
另外,北京市政協委員、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1月底已經在北京“兩會”上提交了物業稅開征提案。他曾告訴記者,北京早在2008年6月就準備以“房產稅”的名目開征物業稅,但由于奧運會和金融危機的到來耽誤了征收計劃,但“方案是早就成形了的”。
然而,關于開征物業稅是否能夠起到平抑房價的作用,北京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陳國強表示,目前看來,物業稅主要還是抑制投機購房,而對房價起決定作用的是需求,全國不少地區的城市化進程才開始,住房市場需求很強烈。
“開征物業稅,面臨的最大矛盾是與現行稅費制度的銜接問題。”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指出,“這主要體現在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方面。”
據了解,目前開發商繳付的土地出讓金實際上是向政府一次性繳清70年的土地使用租金,開發商把這部分費用作為開發成本制定房價,將其“轉嫁”到購房者身上。而物業稅是對房屋所有者的房產進行每年一次的評價估值征稅。
正是受這一矛盾的影響,關于物業稅的稅基、稅率、房產估值評價標準等具體問題目前還在討論議定中,成為征收物業稅的最大障礙。畢竟,土地出讓金是地方政府的一大財源,占地方財政收入的三分之一,甚至是一半以上。如果將土地出讓金列為物業稅中的一部分分期支付,則難免會觸動地方利益。據華夏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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