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3日電 據統計局網站消息,3月2日,國家統計局局長馬建堂在深圳調研房地產價格統計并主持深圳、廣州兩地房地產價格統計座談會時強調,目前,房地產價格統計制度總體上是科學的,基礎數據總體上也是可靠的,但數據采集和計算方式還有一些值得改進完善的地方。
馬建堂表示,2009年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上漲數據的公布,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有對數據質疑的,有要求做出解釋說明的,有要求公布調查方法和過程的,有提出改進完善建議的,這些都充分說明了人民群眾對統計工作的高度關心,說明我們的統計工作、特別是直接關系老百姓生活的統計工作還有許多需要改進的地方。這是我們不斷改進和完善房地產價格統計的動力。
馬建堂指出,房地產業關系國計,更關系民生。房地產價格的變動情況,不僅是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依據,而且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提供更加真實、更加準確、更加完整、更加及時的房地產發展和房地產價格變動數據,是統計部門的神圣使命和重要職責。
馬建堂稱,目前,房地產價格統計制度總體上是科學的,基礎數據總體上也是可靠的,但數據采集和計算方式還有一些值得改進完善的地方。
一要完善數據采集方式,從主要依靠房地產企業填報轉向企業填報、現場調查和依靠行政記錄并重。
二要研究提出更好反映房地產價格變動的計算發布方式。目前這種將12個月同比數據綜合平均(或年度累計同比)的方式,雖然有利于衡量全年的平均變動和計算房地產業年度增加值,但確是把每個月的變動給拉平了,全年綜合平均數字容易與社會公眾當下的感受不一致;但如果發布年末月度同比價格指數,則價格變動數據就會與社會公眾的實際感受比較吻合。
比如,某市2009年1月份房地產價格同比下降16.3%,12月份同比上漲18.9%,全年12個月一平均,全年價格只上漲1%左右;但如果計算并發布2009年12月份對上年12月份的價格變動,那么房地產價格上漲18.9%。所以一定要研究改進基礎數據的計算和利用方式。此外,還要研究提出如同股指的房地產價格定基指數,避免月度平均數對數據差異的拉平,以比較真實反映價格的累積變動。
馬建堂還指出,房地產價格統計十分復雜,人民群眾十分關注,做好房地產價格的解惑釋疑工作就顯得十分重要。各級統計機構一定要從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認真開展對房地產價格統計指標的詮釋工作。要積極普及房地產價格統計知識,積極介紹國際上房地產價格的統計做法,全面公布我國房地產價格統計方法和過程,認真分析提供形成房地產價格波動的各種主要因素。要用老百姓能夠理解接受的通俗易懂的語言和方式,做好對房地產價格統計方法的解釋宣傳工作,充分說明各類房地產價格的統計范圍、口徑、方法,充分說明各類價格的差別和與老百姓生活的密切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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