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全國兩會,樓市都是繞不過去的話題,但在代表委員的詬病聲中,房價卻一年更比一年高;如今,房價在瘋漲了一年之后,更加劇了人們的擔憂。兩會召開之際,眾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把關注的目光都投向了高房價及其帶來的危害。
一說到當前大家高度關注的焦點問題,所有接受記者采訪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都會忍不住要說說高房價,全國人大代表、青島港董事局主席常德傳直言土地拍賣是推高房價的始作俑者。“首先是政府的拍地價錢不能太高,招拍掛以后,各地頻頻出現地價王,地價一高,那肯定是要給房價過快增長打下基礎。常德傳如是說。
全國政協委員、經濟學家厲以寧對常德傳代表指出的土地拍賣問題頗有同感:“我認為現在土地的招標制度不合理,要改。這種土地招標制度出現了地王現象,反而土地價格是越來越高,房價就越來越上去。”
厲以寧委員認為,應該先解決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問題,為此他建議這類住房問題所需土地在拍賣時采取特殊措施。他建議,當前急需解決的是中低收入者能夠買得起的房子,能夠租到的房子。所以地價呢,應該是哪個出價低,地就歸誰。但是一定要有個質量的保證。如果沒有完成質量,檢查以后發(fā)現不符合標準,就要罰錢。這樣的話把這批房子先解決了。我覺得把這類房子解決了對穩(wěn)定整個房價是有好處的。
常德傳代表的建議則是開放公共租賃房,公共租賃房的供應對象,主要是既買不起經濟適用房,又不夠廉租房條件的人群,即俗稱的“夾心層”。公共租賃房在新加坡、香港等發(fā)達國家和地區(qū),已經成為住房保障制度的主要組成部分,從我國公共租賃房的租住情況看,公共租賃房非但不搶手,反而屢遭冷遇。其原因并非這些“夾心層”不需要公共租賃房,而是一方面公共租賃房的租金偏高,沒有明顯的政策優(yōu)勢;另一方面地段偏遠,交通不便,出行費用基本抵消了政策的價格優(yōu)勢。
為此,常代表在他的議案中建議: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的定價機制,要遵循“保本微利”原則,并按照同類地段類似房屋市場租金一定比例下浮,來確定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標準。在公共租賃房的建設地段選擇上,應該適當考慮交通因素,避免公共租賃房政策遭遇部分城市已經發(fā)生的“空轉”尷尬。制訂公共租賃房政策,讓那些擁有固定工作,持完稅證明及社保記錄兩年以上、無固定居所的外來人口可以享受公共租賃住房,嚴格審核租住資格,避免政策的套利和尋租。審核環(huán)節(jié)避免書面審查,流于形式。每年審查一次申請居住者的入住資格,達到優(yōu)化配置。
而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南華集團董事張賽娥女士則認為,一方面對房價過高要采取綜合辦法治理,另一方面再多的措施也不大可能一針見效,因此不能操之過急。張賽娥表示:政府不是在建很多經濟適用房嘛,起碼會對需求產生影響,最基層需求得到了解決,就不需要參與商品房市場的爭奪,供需平衡了,然后再貨幣政策,貨幣政策是最好的措施,銀行不給房地產商貸款太多,或者房地產相關的貸款受控制,我覺得慢慢房地產市場自己就會有所調整。什么投資都是過度之后再下來,然后調整,然后再過去。所以我認為房地產市場要很多措施一起做,而且也不能期望一天兩天就能見效,它需要時間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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