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兩會”,房價是熱點。其中,保障性住房又是熱點中的熱點。
在3月4日記者的采訪中,數位政協委員直言,“保障性住房應至少占房地產開發比例的50%!
住房是準公共產品
“這不是2007年政府公布的南沙灘限價房用地嗎?什么時候改成商品房了?”3月2日,看著北京北四環邊上新公布的一樓盤價格,小趙納悶了。
她還一直惦記著申請限價房呢,卻沒想到,這塊地已蓋起了商品房,只不過配套中增加了1萬平方米的廉租房。
盡管各地政府一再表態將加大保障性住房,但目前我國法律對保障性住房并沒有硬性約束。
國務院2007年曾在《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中,對建設廉租房的資金來源做了4個方面保證,其中兩條是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和管理費用之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設;土地出讓凈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
但與賣地的狂熱相反,地方政府對保障性住房的投入卻不多。來自全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的數據表明,2009年國家下達的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中,全國共需投入1676億元,結果截至去年8月底,保障性住房建設完成投資394.9億元,完成率僅為23.6%。
保障性住房應該在我國的住房制度中處于什么位置?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李慶云今天告訴記者,應該至少占50%。我國的住房制度不能完全市場化,應該是市場+政府。
九三學社中央提交的提案中認為,資金配套困難及用地審批周期長導致保障性住房建設進展緩慢,建議加大經濟適用房土地供應,落實廉租住房制度建設的目標責任制,合理確定廉租房保障標準,逐步擴大廉租住房覆蓋面。
在目前大會已經收到的提案中,不少提案提到“基本住房”這個概念。九三學社在提交的提案中建議建立非營利性的基本住房投資機構,通過吸收住房公積金閑置資金、養老金、社會保障基金及申請商業銀行貸款等建立基本住房投融資機制。
農工黨中央的提案也振聾發聵,提出控制地價、控制稅費、控制利潤以發展公共住房是擺在政府面前的嚴峻課題。提案建議,政府壟斷的住房供地必須以改善全體居民的住房條件為基礎,符合大多數人的利益,調控地價和房價必須堅持住房是準公共產品的執政理念,符合人民的愿望和房價收入比的國際慣例,土地財政不能偏離國有土地的社會主義屬性。
在這份制定住房保障法的提案中,農工黨中央建議,要刺激消費擴大內需,必須首先把擠占居民即期甚至遠期消費能力的過高房價調低到合理區間。其次,建議國務院成立深化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領導二次房改。盡快建立三三制住房制度(保障性住房制度、公共住房制度和商品房制度)和四定兩競(定地價、定建房標準、定稅費率、定5%利潤率,競房價、競建設方案,綜合打分高者得)公共住房改革的具體方案并發布執行,建立第三種能夠滿足中低收入家庭的公共住房制度,即準市場化的平價住房制度。
與收入相適應
“年收入300至1000萬元之間———二環外的房子愛買哪兒買哪兒;年收入100至300萬之間———三環外的房子愛買哪兒買哪兒;年收入30至100萬之間———四環外的房子愛買哪兒買哪兒;年收入15至30萬之間———五環外的房子愛買哪兒買哪兒;年收入8至15萬之間———六環外的房子愛買哪兒買哪兒;年收入3萬以下———自己刨個坑愛埋哪兒埋哪兒!”這是在北京做公務員的楊東根據市場價算出的房價收入比。
溫家寶總理此前在接受采訪時曾表示,本屆政府有決心使房價保持合理價位。什么是合理價位?
李慶云委員告訴記者:“簡單說來,就是房價與收入相適應。”
民革中央在提案中建議,把解決好普通群眾的住房問題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責任制,政府宏觀調控的目標是建立與經濟發展水平、居民可支配收入相適應的住房供應體系及價格體系,真正實現1998年住房改革設定的“以經濟適用住房為主,商品房、集資和合作建房、廉租房等多層次城鎮住房供應體系”的目標。
在采訪中,不少委員提出應該將保障性住房納入政府政績考核體系。
“應盡快改革中央和地方的財稅體制,地價所得歸中央,然后中央轉移支付,同時開征房產稅,收入歸地方,使地方政府不再以高價拍賣土地!崩顟c云委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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