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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價拿地不開發(fā),不交土地出讓金,廣州將對8塊“地王”開出處罰單。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副局長黃文波日前表示,開發(fā)商不交土地出讓金已經(jīng)構成違約,目前政府部門已經(jīng)制定了相應處罰措施,正在報市政府批準。如果按照土地出讓合同的約定,違約開發(fā)商要承擔沒收土地出讓金、收回土地使用權和相應罰款等后果。
2007年樓市瘋狂時期,廣州誕生了很多高價土地。合富輝煌一份報告顯示,廣州2007年拍出高于當年平均樓面地價的地王共有27塊,但到目前,未售或未動工的地王還有24個,其土地面積相當于2008年全年出讓的住宅用地總量。目前,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正在對 8塊地王進行清算。這其中就涉及保利、富力、中萊投資、恒大地產(chǎn)等公司。
如今處罰還沒來得及做出,廣州新地王又刷新了土地市場紀錄。隨著樓市回暖,廣州土地出讓市場又現(xiàn)搶地風潮,本月出讓的大學城住宅地價以7296元/平方米刷新了番禺區(qū)的地價記錄。而2007年誕生的樓面地價6230元/平方米番禺地王,目前卻仍雜草叢生。
據(jù)了解,在廣州閑置的24個地王中,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目前正在對其中8塊構成違約的進行清算。處理意見經(jīng)批準后,將對相關開發(fā)商處以沒收土地出讓金、收回土地使用權和罰款。但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副局長黃文波強調,剩下的10多宗地王,并不代表就將作為閑置地被收回,當中有些地塊實際上并未超過兩年的限期。
廣州市社會科學院科研處處長彭澎認為,現(xiàn)在開發(fā)商過于樂觀了,廣東今年初的“粵十五條”允許開發(fā)商延長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期限,實際上是給開發(fā)商兜了底,讓開發(fā)商更有勇氣高價拿地了。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上述負責人指出,土地市場和商品房市場是相輔相成的關系,市場好了,企業(yè)就有了拿地的積極性,從而推高地價,而土地作為生產(chǎn)資料可以提高未來市場預期,所以高地價又會對房價有“助漲”作用。市國土房管局已多次提示樓市風險,希望各方借鑒2007、2008年樓市異常波動的教訓,提防市場驟升驟降的危害。
地王為什么不開發(fā)?
原因1:面粉貴過面包動工就賠本
2007年樓價瘋漲時期,高價拿地被看做是房地產(chǎn)公司的重大利好,一旦拍下新的土地,其公司股票往往都會飄紅,于是就有了用土地圈錢的融資模式。但受到金融風暴的沖擊,房地產(chǎn)市場在去年表現(xiàn)一片低迷,房價的下跌讓地王處境十分尷尬。
與開發(fā)商拿地時對房價的預期相比,在這大約兩年時間內的房價使他們很難獲得利潤,甚至可能虧損。以金沙洲地王為例,樓面地價超過8000元,而其周邊的房價目前大約為9000元/平方米,有的低價房甚至便宜過了地王的地價,這就造成了面粉貴過面包的怪象。
原因2:拆遷遺留問題逼停工程
據(jù)廣州市國土房管局介紹,在沒有開工的地王當中,拆遷遺留問題也成為遲遲無法動工的一個原因。據(jù)合富輝煌統(tǒng)計,舊城區(qū)地王的樓面地價最高為9456元/平方米,均屬于當年舊城改造爛尾地塊,或多或少都存在拆遷遺留問題,要徹底解決需要花很長時間,而舊城拆遷補償費去年已上升至9000元/平方米以上,拆遷難度比以往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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