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廣州火車東站旁、占地6萬多平方米的林和村改造又有新進展。記者昨天獲悉,《林和村“城中村”改造拆遷補償安置方案》(修改稿)(下稱新方案)已通過審批。新方案最引人注目的是,規定開發商必須匯入不低于5億元的資金,用于保證建設回遷安置房。
早在去年年底,林和村村委會已將市建委批復的《林和村舊村改造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初步方案)》(以下簡稱舊方案)向村民公示。但在征集村民意見后,方案最終沒有得以實施。
增加超建面積補償方式
與舊方案相比,新方案在拆遷補償方式中,增加了對于超建面積補償方式:統一按110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一次性材料損失補償。對于原址房屋的附屬設施(水池、簡易房屋等)則不作回遷安置,可作適當的經濟補償。
為了防止城中村改造出現“爛尾”問題,新方案規定,整體改造方案獲準通過后,林和村和開發商將開立銀行共管賬戶。開發商必須匯入不低于5億元的資金,用于保證建設回遷安置房。
臨遷費補償標準有提高
此外,新方案提出的臨遷費補償標準:合法住宅面積按22元/平方米·月的標準補償,比舊方案每月每平方米增加2元。但有村民反映,2000年林和村拆遷,部分村民搬到天譽花園。當時合法住宅面積臨遷費補償標準是30元/平方米·月。
考慮到林和村地理位置,新方案對一樓商鋪采取比住宅更高的臨遷費標準。一樓臨街商鋪按60元/平方米·月的標準給予停業補償(含住宅臨遷補償費),內街內巷的商鋪則為50元/平方米·月。二者均比舊方案的標準提高10元/平方米·月。
對比新舊《方案》可以發現,回遷安置面積超過應回遷安置面積的購買價格也有下調,村民可以用更便宜的價格購買回遷房超出安置面積的部分。
村民最怕舊村改造爛尾
新拆遷補償辦法“出爐”后,不少村民表示,他們支持政府推進舊村改造,但擔心日后生活沒保障。“把房子拆了我們住的地方有,但是就沒飯吃了。”一居民說,扣除分攤的面積,現有的100平方米回遷時大概只有83平方米,這對于一直以來靠租金生活的村民來講,是不愿意面對的現實。
另外,村里人最害怕的就是爛尾樓。有村民說:“開發商把地拿走了,要蓋30層,結果建到29層沒錢了,人一跑,這塊地就完了。”
吳彤、王錚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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