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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財政部、國土部等五部委出臺旨在打擊“囤積”土地行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土地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今后在土地出讓中,拿地首付不低于全部土地出讓款的50%,分期繳納全部價款的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
不過,記者在對12月17日后杭州出讓的六宗宅地進行調(diào)查時發(fā)現(xiàn),它們都沒有實行首付50%的政策,杭州真正執(zhí)行新政的規(guī)定可能要等到明年了。
近期六宗宅地均沒有50%首付限制
據(jù)記者了解,17日土地新政出臺后,杭州主城區(qū)共出讓了六宗宅地,它們都還沒有執(zhí)行新政50%首付的規(guī)定。
上周四出讓的四塊宅地的土地首付款“門檻”均設定在20%,支付年限則為一年。以章家壩地塊為例,28.1億元的土地總價被拆成“20%、30%、20%、30%”的模式在一年內(nèi)分四期支付。首期土地款(即定金)為5.62億,要求在合同簽訂后的10天內(nèi)即2010年的1月10日前付清,最后一筆30%的土地款要求在2010年12月31日前付清。
如果按照土地新政的規(guī)定,章家壩地塊的首付門檻至少應該在50%即14.05億元,這就不是那么輕松了。“我們之所以大力競爭,主要看中這塊地的中心位置和適中規(guī)模。但如果按照新政的首付門檻,我們可能不會出那么高的價格。”章家壩地塊的3家實力競爭者分別是中華企業(yè)、綠城和義烏小商品城。義烏小商品城房地產(chǎn)開發(fā)公司旗下的杭州子公司——浙江商博置業(yè)有限公司總經(jīng)理朱根洪事后告訴記者。
“新政出臺的時間是12月17日。杭州正要制定相關細則報市政府,杭州真正執(zhí)行新政的規(guī)定可能要等到明年了。”杭州國土部門相關人士介紹說。
據(jù)杭州市國土資源局網(wǎng)站上顯示的資料,最新的土地出讓公告發(fā)布時間為今年12月21日,出讓時間為明年1月21日,有6幅商業(yè)用地出讓。而這6幅土地,據(jù)杭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員介紹,首付比例依舊為20%。
首付和特殊地塊,留了“口子”
假如真正實行新政,杭州的土地市場會否有效降溫?可能真正的效果也沒有大家所想像得那么猛烈。因為中央政府在制定政策時也給地方政策留了一道“口子”。
近日記者在請相關人員預測新政作用時,杭州國土部門相關人士的一句話意味深長,“你沒看見有特殊項目嗎?特殊項目可以在兩年內(nèi)全部付清土地款。”
新政貌似“一棍子打死”,但實際上還是留了“活口”。記者也在《關于進一步加強土地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文件原文上看到關于“特殊項目”的相關期限規(guī)定:“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與土地受讓人在土地出讓合同中依法約定的分期繳納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一年。經(jīng)當?shù)赝恋爻鲎寘f(xié)調(diào)決策機構集體認定,特殊項目可以約定在兩年內(nèi)全部繳清。”但特殊項目的“首付比例”沒有降低:首次繳納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50%。
“就因為這‘特殊項目’的規(guī)定,杭州的政策到底會怎樣也留有較大的懸念。”一市場人士如此分析,“這說明中央政府也不是想真正打壓房地產(chǎn)市場,只是遏制房價過快上漲而已。”
何為“特殊項目”?“特殊項目的界定還未最后明確,但肯定是少數(shù)項目。”杭州國土部門相關人士如此說。開發(fā)商則分析,特殊項目應該指總價較高地塊或綜合體之類開發(fā)商不太愿意拿的項目。
對杭州市場影響較大的“首付門檻”問題,杭州國土部門相關人士的一句話也讓記者頗感意外:“‘首付’不一定是定金,誰說定金就是‘首付’?這些新政中的概念都需要杭州地方細則進一步明確。”
怪不得有人評價,土地新政火力究竟如何,關鍵看地方政府的執(zhí)行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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